[情報] 美國在台協會促請學生儘早提出簽證申請

看板NewYork (紐約市)作者 (紐約~我是興奮的孩子)時間19年前 (2006/03/11 14: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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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規定的實施,美國在台協會現在可以在學校課程開始前120天內核發學生 簽證,之前的規定是只能在課程開始前90天內核發。 根據這項新規定,要申請首次入境用的F-1(學院學生)、F-2(F-1的配偶或小孩) 、M-1(職業學校訓練)、及M-2(M-1的配偶或小孩)簽證的學生可以在I-20表格上 所列的課程開始日前120天內取得這些簽證。重返美國的續讀生則可以隨時提出 新的F或M簽證的申請,只要他們一直維持學生身份並且他們被登錄在SEVIS (學 生與交換訪者資訊系統) 裏的資料是有效的。 學生也必須注意,一般而言美國入境關口的移民官員只能在課程開始日前30天 內核准學生入境美國。學生簽證申請人及持有人在計畫申請簽證及安排行程時 應該注意這些規定。 要預約簽證面談時間可以透過我們的資料處理及預約服務網站: http://www.visaagent.com.tw 其他有關美國學生簽證的資訊請查閱美國在台協會網站: http://www.ait.org.tw/zh/visa/niv/Student_menu.as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227.180
文章代碼(AID): #144d9Djj (New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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