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位確認

看板NorthAmerica (北美洲板(美/加/墨/加勒比海))作者 (敏捷小獵犬)時間19年前 (2006/06/30 00:44),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小妹我買了 台北-東京-紐約的來回機票, 台北到東京是搭華航 東京到紐約是搭美國大陸航空 旅行社給我的資料上面這樣寫著: 「前往美國加拿大,請務必於登機前三個小時前報到, 並於出發前三天向航空公司報個人基本資料!」 請問這是美加的規定嗎?還是說不一定要報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7.61

06/30 01:33, , 1F
可以等到搭機當天check-in再申報
06/30 01:33, 1F

06/30 01:34, , 2F
是911之後, 山姆大叔的規定
06/30 01:34, 2F
文章代碼(AID): #14f0DMCb (NorthAmeric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1
2
文章代碼(AID): #14f0DMCb (North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