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 LPR 報到後轉 PR 要繳交的良民證갠…
※ 引述《nfish (dilemma)》之銘言:
: ※ 引述《GunsRose (MusIc iS LiFe)》之銘言:
: : 各位晚安
: : 小弟我已申請了新加坡的 LPR 透過代辦公司正在送件中
: : 昨天跟代辦公司查詢進度他說應該快下來了
: : 要我準備報到
: : 報到時要去體檢跟準備英文版本的良民證
: : 請問這個良民證是要在台灣申請的嗎?
: : 不了解新加坡是要這個證件而已還是要我無犯罪紀錄
: : 小弟我在學生時代曾因為騎摩托車發生車禍
: : 所以良民證上面有被告一條過失傷害 有期徒刑一個月 得 易科罰金
: : 哀 現在心很慌 工作幾乎是找好了 但是怕飛去了因為這點被打槍
: : 還請有經驗的版友們幫幫解答一下
: : 感謝各位
: "易科罰金" 是不可能會在"刑事紀錄"上出現的
: 你那條怎麼會出現的??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民國91年06月12日公布)第 6 條規定: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
: 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是的 本來我也是想"易科罰金"是不會出現在"刑事紀錄"上的
經過我一個禮拜的查證後發現
我當初是受"有期徒刑"宣判 但可"易科罰金"
所以"刑事紀錄"上才有這條
打去代辦公司去問
他們說 由於辦 PR 是不看"刑事紀錄"的 報到才需要
所以他們也沒有遇過這種狀況
聽到後有點無奈
所以才來請問各位我還有沒有救
有人有遇過類似的經驗 還麻煩告訴我一下怎麼辦
希望大家幫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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