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泰國保護海域「餵魚」、「跟海星拍照」

看板Thailand (泰國)作者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時間8年前 (2017/08/01 18:2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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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保護海域「餵魚」、「跟海星拍照」 小心罰款 根據泰國當地媒體報導,前日(7/29)在普吉府保護海域拉差島(Koh Racha Yai) ,一名韓國非法導遊帶頭讓遊客餵魚,之後被依現行犯逮捕。 不少遊客在潛水時會帶著小餅乾或吐司用以吸引魚群,但這樣的行為在泰國是違反法 律的。根據泰國海洋和沿海資源部(DMCR)的法律規定,在泰國保護海域珊瑚礁餵魚,最 高可被判監禁一年,罰款10萬泰銖,或二者並罰。 另外常有人拾起海裡的生物如海星、海參、海膽拍照,這在泰國也是不被允許的。今 年七月,泰國達魯島國家公園工作人員根據兩名泰國遊客抓海星上船合影的照片,找到了 當事人和船主進行處置,遊客二人和船主各被罰款1000泰銖。 之前因為餵食動物造成生態破壞的案例時有所聞,位於台東縣卑南鄉富山漁業資源保 育區,就曾因為遊客將饅頭、吐司大量丟進海裡,造成食物沈積在潮間帶,造成水質污染 不少魚類生病,只好公告禁止餵魚。 而雖然「野生動物保護法」明文指出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不 過拿著海星拍照通常不會被認定為騷擾野生動物,若無嚴重虐待或獵捕情事,在台灣通常 頂多被口頭告誡,鮮少開罰。 其實不只是泰國,包含馬爾地夫、澳洲等潛水勝地,在自然保育區或是生態保護區皆 是禁止餵食的。而隸屬墾丁國家公園管轄的墾丁海域也有類似規定。 墾管處保育課表示,餵食會影響野生動物自然覓食習性、衍生攻擊或人畜共通疾病等 情況,違反者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公告「禁止餵食野生動物」事由開罰。只是因為 台灣在遊憩與自然保育區的界線較渙散模糊,相對來說此禁令較未受到重視。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31004320-260415 (中時電子報 2017-07-3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8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hailand/M.1501583251.A.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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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0:01, , 2F
又是抄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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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發新聞增加心得避免養分身洗文章
08/03 04:45, 3F
文章代碼(AID): #1PW5UJOa (Thai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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