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美簽的使用次數與時間長度
※ 引述《BeTheOne (carpe diem )》之銘言:
: 我有美簽觀光簽證,六個月,多次使用。
: 暑假去美國已使用了三個月了。
: 接下來如果要去美國,是不是不必再去申請簽證,
: 但只有三個月的居留權的意思?
: 謝謝^^
要先弄清楚
你的美國觀光簽證上寫的簽證有效期是六個月嗎?
上面會有一個欄位寫著「有效期限」
那欄的日期是寫什麼時候??
既然是可多次使用的簽證
只要在那個日期以前去美國觀光或洽公都不需要再申請簽證
至於每次去美國可以停留多久
則是在每次入關給海關蓋章時會註明
不一定每次都相同
跟前一次去美國給予的停留期限沒有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49.116
推
10/08 07:35, , 1F
10/08 07:35, 1F
→
10/08 07:36, , 2F
10/08 07:36,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VISA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