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美簽 在美期間住址 & 週一到週五哪天 …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我今年不回去了)時間19年前 (2005/11/16 13:2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ErinC (手寫信)》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I love Yun)》之銘言: : : 不叫做「落地簽證」,叫做停留期限 : : 基本上,大部份人都拿得到六個月,只有少數很想拿六個月的人反而拿不到 : : 沒有一定,最好六個月以上,越久越好 : : 理論上可行,實際上也可能會被刁難,第二次的學生簽可能會被拒 : 請問一下,那如果是申請一般學校的學生簽(非語言學校),也容易被拒嗎? : 如果之前在美以觀光待了6個月,回台2個月後申請學生簽呢?有人成功拿到簽証嗎? 我之前的經驗是七月十幾號回台灣(之前是用觀光簽証) 我回台灣一個星期內申請學校過一個星期申請學生簽証~ 八月十幾號就去念語言學校了~~~ 妳有I-20(要念的學校發的)一定拿的到學生簽証啊!!! : : 學生簽必須開始前才能申請,所以你說的是不可能的 : : 美簽是多次簽證,所以可以美加之間往返,怎麼走都順 : : 建議你不要惡搞,想待很久就用學生簽證,乖乖修課,只要還是學生想留多久都行 : : 想待不到六個月,就用觀光簽證 : : 用各種方法企圖延長,都會出問題 說說你為什麼要留在那邊好了!!! 我覺得辦簽証就是用什麼辦什麼~~~ 看看妳的性質,找出為什麼要留在那邊那麼久啊!!! 照規定申請,通常很快簽証就下來~~要留多久也都是可以談的~~ (我朋友申請觀光簽証,星期三辦星期五就快遞到她花蓮家門口) (另一個朋友觀光簽証在美國結婚,回台灣申請來美,二個星期就拿到身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88.254.111
文章代碼(AID): #13Ui6m6Q (VIS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Ui6m6Q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