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J1簽證

看板VISA (簽證)作者時間19年前 (2005/12/29 01:0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3 (看更多)
※ 引述《anshenglee.bbs@ptt3.cc (Sean)》之銘言: : ※ 引述《anshenglee (Sean)》之銘言: : : 謝謝各位版友的回應 : : 我已經請那邊的老師幫我申請DS-2019 : : 皆下來就靜待消息囉~~謝謝 : 剛聽到說關於拿J1回來後兩年不能去美國工作這項限制有例外 : 不拿公費出國就可以免除這項限定 : 真的是這樣媽 : 又公費指的是台灣這邊的還是美國那裡的呢 : 謝謝大家 J1 簽證如果被標上 符合 Rule 212(e) 則兩年內不得申請 F, J, H....等相關的簽證 甚麼時候他會標定這個 當你去 AIT 簽證的時候 移民官會去做這件事 他會根據你的描述以及 DS2019 的相關敘述 當場下決定你符不符合 Rule 212(e) 如果你符合他就會在你的簽證以及 DS2019 上面簽下這條 那將來你就必須遵守兩年內不得申請 J, H, F 這類簽證 請注意........移民官會假設你應該要符合該項規定 所以你要想辦法說服他你不符合該項規定 如果你拿的事台灣政府或是美國政府的錢 你就必須遵守這條規定 但是 國科會的精英計畫那個大概沒得迴避這一點 但是 你純粹是美國那邊出的錢讓你去做博士後的話 這個錢就不一定是美國政府的錢 即使你要去的大學是州立的 移民官有時候這一點很難去說服的 我們目前看過的案例 大部分當場跟他講他會相信你不是拿政府的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8.26.193.125
文章代碼(AID): #13iiNIdr (VIS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3 篇):
19年前, 07/28
1
11
1
2
文章代碼(AID): #13iiNIdr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