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停留地址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ㄆ一ㄚ)時間19年前 (2006/08/22 12: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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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ngcello (義大利萬歲!!)》之銘言: : 我去美國的時候會先去NY停留個五天...... : 之後再去OHIO唸書...... : 請問我申請表的在美期間的地址是要寫NY還是OH阿?????? : 還有如果要寫NY的話....我是住朋友家..... : 是不是要拜訪人的資料阿??!! : 謝謝 我想是以Ohio為準 順便問跟這版一點也無關的 看你的ID好像是musician? Cellist? 我在CIM, 不知你是不是來這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252.95.16
文章代碼(AID): #14wemZy8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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