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我先到NY再去Florida找朋友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當兵是會讓人傻笑的)時間19年前 (2006/11/15 23:4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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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大概敘述一下我去美國的行程 小弟會先到紐約..在FL的朋友也會一起到紐約..我們會在那邊待各十天左右 在紐約好像是住在租來的房子(還不清楚..朋友也不確定) 之後會回FL...我會住在FL朋友的宿舍大約在待各十幾天.. 那我在DS-156裡面的第24格(在美國期間住址)我要如何填寫比較好呢? 我目前只知道FL朋友宿舍的住址... 該兩各都寫...還是寫FL(比較詳細)..還是寫NY... 一頭霧水orz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63.235

11/17 16:14, , 1F
都行,不是很重要
11/17 16:14, 1F
文章代碼(AID): #15MpQS6N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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