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請問這樣算高危險群嗎?(已看過精華區案例)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Willie Liao)時間19年前 (2007/03/05 07:3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dioffy (moving on)》之銘言: : 我是單身女性26歲 : 在外商工作一年多 : 有財力證明大約三十萬 : 在職證明,扣繳憑單 : 想用10天年假去紐約觀光 : 但我曾經在1998年拿到B1在美國停留5個月 : 後來1998年回台灣要申請F1讀美國高中(有準備I-20) : 被拒絕了,並且B1簽證也被revoked 您並沒有說明您當年被拒簽的理由,這和您現在會不會被拒有很大的關係 拒簽的理由沒有消失或情況沒有改變的話,再等多少年也拿不到簽證( 比方說您在恐怖份子名單上--這不大可能就是了) 我想當年您被拒簽的理由應該和許多人一樣,在美國有有身分的親人 而且和台灣的(羈絆)不深(您當時還是學生),移民官認為您非常有可能 滯留美國不歸。 : 事隔將近10年,我在台灣完成了所有學業,及工作了一陣子, : 依照我目前的條件想辦B1,還是很不利嗎? 如上所述,要看您當初被拒簽的理由是否繼續存在。有沒有有美國公民/綠卡 的親戚在美國不是您所能改變的,您能夠證明的只有您現在和台灣的(羈絆) 比之前被拒簽的時候深,足以說服移民官您一定會回來。 我不是移民官,移民官其實也沒有一個死的CHECKLIST哪種人能過不能過 ,完全是自由心證。不過綜合前面許多人的經驗,單身女性的確是高危險群 ,但是有在工作是比較好過。 : DS-156的30,31,35這三題讓我看了很緊張 : (有沒有被發過美簽?/有沒有被拒簽過?/有沒有被取消吊銷過美簽?) : 我有聽說一種說法,10年的紀錄不會留下了,而且我剛好換了新的護照, 沒有聽過這回事,您聽到的10年的講法大概是來自於再美國非法居留一年以上的 話十年不得回美的規定。 : 可以不要帶舊護照去,然後表格上就都寫沒有? 不行,有意地欺騙移民官是非常嚴重的,最壞的情形是妳永遠都拿不到簽證 ,連跟美國公民結婚要拿綠卡也會被打回票。 : 不然我真的沒有跳機的意圖,因為十年前的紀錄而簽不過,真的會很嘔吧! 有沒有跳機的意圖不是您說了算,要看移民官的認定。這聽起來很不近人情 ,但是也沒辦法。 : 請問有沒有跟我相似的狀況的版友去辦美簽的經驗可以分享? : 或是版上有經驗的朋友可以給我建議嗎? :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9.28.120
文章代碼(AID): #15wrSFlj (VISA)
文章代碼(AID): #15wrSFlj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