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美簽申請表的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若水)時間19年前 (2007/06/13 18:13),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 DS-156需要寫在美國居住的地址, 因為我是想住朋友家,但我填表格和面試時說住宿舍可以嗎? 因為朋友是男的(不是男朋友,純粹因為他租的房子有兩間房), 怕如果老實說反而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2. DS-158有工作經驗的欄位要填,我工作在4月底就辭掉了, 那我目前工作經驗的那欄是不是可以不用填? 然後前一份工作的那兩欄是填一欄就好還是兩欄都填比較好? (有兩份正式工作,最近的是做了二年,再之前的只做了四個月)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53.81

06/14 10:57, , 1F
我也想問,老實填是住朋友家而非旅舍會被誤會嗎?
06/14 10:57, 1F

06/14 13:50, , 2F
另外,若學校申請表填住朋友家,DS-156寫住宿舍會被查到嗎
06/14 13:50, 2F
sunday5:轉錄至看板 studyabroad 06/14 14:09
文章代碼(AID): #16RyDFA9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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