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一下申請美簽時填的停留時間跟入境時講的不一樣可以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waiting for you...)時間19年前 (2007/07/06 01:5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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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填完b1/b2申請表 上面預計停留時間是寫2個月 請問若是簽證申請到後...進LAX海關時跟他說我要停留3個多月會有問題嗎? 還是要重新更改156的表格呢? 因為有爬文觀光簽通常都是給6個月停留時間註明在i-94上面 不過美國好像是管進不管出... 不知道超過停留期限出境會有問題嗎? 另外...因為我沒有要直接回台灣...會先去英國...再回台灣 所以我只有單程機票...這樣過海關時...是不是一定要準備好美國飛英國的機票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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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可使用五年,每次的計畫可能不同,得到期限後不要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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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02:08, , 2F
逾期居留未來想去美國就難了.雖無出境管制但有紀錄出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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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客準備好出境的機票顯得比較有誠意,被刁時較易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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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ZI_vGg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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