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要老實講嗎?
我去年拿J-1去美國ㄧ年做研究,今年六月底回台灣,
十月初將到美國ㄧ週,事實上是去跟美國的老師討論研究的東西,
那申請簽證時是說光觀還是說討論研究?
總覺得學生身分十月去光觀很怪,且都去美國ㄧ年了,
才回來三個月又去光觀,似乎不大合理
若是老實告訴AIT說我是去討論研究的東西,
那總是要有文件證明的感覺,是要啥東西來證明啊?
(研究大綱之類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36.55
VISA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