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工作簽證跟觀光簽證有可能一起用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想太美...)時間18年前 (2007/09/10 03:06), 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要到美國工作約一個禮拜有辦了工作簽證 但是聽說就是只有一個禮拜的期限 可是我希望能夠在那邊多待幾天 我自己本身有觀光簽證而且也沒有過期 想請問我有辦法用我的觀光簽多待幾天嗎?? 謝謝~ PS我想我應該是沒有辦法到加墨邊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07.187

09/10 04:51, , 1F
你的工作簽證類別?沒聽過一星期的. 是J簽證交換學人?
09/10 04:51, 1F

09/10 04:51, , 2F
真正的工作簽證(H)都是3年一期,而且已經沒名額了
09/10 04:51, 2F

09/10 04:52, , 3F
如果是出差一星期,沒領美國的薪水,用觀光/商務簽證即可
09/10 04:52, 3F

09/10 12:46, , 4F
我是表演者,是去表演的,我也不清楚是什麼類別耶~
09/10 12:46, 4F

09/10 12:47, , 5F
因為都是對方在弄的
09/10 12:47, 5F

09/10 13:40, , 6F
可能是o或p簽證吧
09/10 13:40, 6F

09/10 23:18, , 7F
如果是拿o或p,你應該要出境再以觀光簽證入境才能多待幾天
09/10 23:18, 7F
文章代碼(AID): #16v4GV8s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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