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DS-156和DS-157表格的問題
明年一月我要和先生去夏威夷度蜜月...
現在正準備辦美簽,表格部分有一些問題,
想請望大家:
◎DS-156
1.第8、9欄「其他曾使用的姓、名」,這是要填什麼呢?
2.第17~19欄是要填寫「婚姻狀況、配偶姓名及出生日期」,
因我們辦美簽時還未結婚,但此行目的是honeymoon,
婚姻狀況那欄要選擇已婚嗎?
3.第24欄「在美期間住址」,就寫我們在夏威夷住的hotel的地址嗎?
4.第25欄「在美期間你拜訪的人的姓名與電話」,
這欄我們並沒有規劃要拜訪任何人,是直接填no嗎?
5.第28欄「此行費用誰負擔?」,這該怎麼填阿?就我們兩個自己負擔啊!
◎DS-157
1.第8欄「在美國聯絡人或機構的全名、地址和電話」,
這一欄要填啥?我們沒有聯絡人耶!
2.第12欄「列出前兩個工作的資料」,
這欄很難填,因為我先生之前是在做未上市股票,還有在一間小公司待過,
地址、主管姓名、電話有些都忘了,這樣該如何填這一欄呢?
3.第13欄「列出你現在或過去曾參與、捐獻或工作的專業、社會、慈善機構」,
這一欄是要填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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