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DS-156和DS-157表格的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忙碌...)時間18年前 (2007/11/11 19: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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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一月我要和先生去夏威夷度蜜月... 現在正準備辦美簽,表格部分有一些問題, 想請望大家: ◎DS-156 1.第8、9欄「其他曾使用的姓、名」,這是要填什麼呢? 2.第17~19欄是要填寫「婚姻狀況、配偶姓名及出生日期」, 因我們辦美簽時還未結婚,但此行目的是honeymoon, 婚姻狀況那欄要選擇已婚嗎? 3.第24欄「在美期間住址」,就寫我們在夏威夷住的hotel的地址嗎? 4.第25欄「在美期間你拜訪的人的姓名與電話」, 這欄我們並沒有規劃要拜訪任何人,是直接填no嗎? 5.第28欄「此行費用誰負擔?」,這該怎麼填阿?就我們兩個自己負擔啊! ◎DS-157 1.第8欄「在美國聯絡人或機構的全名、地址和電話」, 這一欄要填啥?我們沒有聯絡人耶! 2.第12欄「列出前兩個工作的資料」, 這欄很難填,因為我先生之前是在做未上市股票,還有在一間小公司待過, 地址、主管姓名、電話有些都忘了,這樣該如何填這一欄呢? 3.第13欄「列出你現在或過去曾參與、捐獻或工作的專業、社會、慈善機構」, 這一欄是要填什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95.125
文章代碼(AID): #17DkleeH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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