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 H4, F1 和節稅問題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引述《Baudelaire (Sunnyvale)》之銘言:
: : 補充一下,如果你中間回台灣,change of status自動失效,
: 這不是很正確
: 只有在申請pending的時候離境才失效; 若H1 approve(例如6月發生)後才離境就不會失效
: 可以在7月重新以F1入境,10月還是會自動轉成H1
囧> 我當初就完全是這個狀況,拿到797以後五月回台灣,
律師跟我說change of status會失效,
所以我後來十一月左右OPT到期時又回了一次台灣,然後辦H1回美國。
這是Berry Appleman講的耶,難道我那時候不需要回台灣簽H1?
: : 原本在10/1之後你會變成H1,現在一直到1/15之前你都是OPT;
: : 這可以省到SS跟medicare的稅。
: 這個方法幾乎沒有人使用,而且相當tricky
: 一定要在H1申請pending的時候離境才有可能有效
: 但這麼做其實沒必要,直接請律師申請的時候不要勾選境內轉換就好
: : 不過這樣一來應該要在1/15前離境再回來,因為OPT->H1這部份的簽證問題。
: : 我記得是十天,不過這不確定。
: 的確是10天,但這10天的身份有點灰色,最好10月才回美,比較單純
: 你2008年是標準的NR,不能申報配偶,也不能抵學費,就這麼簡單
: 有一種進階做法是把2008年申報成dual status,但非常麻煩且好處很小
: 因為DS一樣不能扣抵學費及標準扣除額,但可申報"部份"的配偶子女的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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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故事
在這個故事裡
有我和你,還有很多人
< 北島,愛情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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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6.21.111.8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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