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 想更改護照上的外文別名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Victor)時間18年前 (2008/03/18 18: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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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ei (在NSR上的幸福~*)》之銘言: : 因為護照是比較早期時辦的,目前也不叫那個英文名, : 不過也有固定不會變動的名字了,因此想更改護照上的外文別名, : 不曉得要如何更改呢? : 應該不用重新辦一本吧!? : 爬了一下文,大部份都是更改中文拼音部份, : 不過我是想改外文名~免得以後要什麼名字怎麼護照和叫我的名字不同, 不知您是要更改"外文姓名",還是要增列一個"外文別名"?FYI.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十二條 護照外文姓名之記載方式如下: ..... 二、 申請人首次申請護照時,已有英文字母拼寫之外文姓名, 載於下列文件 者,得優先採用: (一) 我國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二) 外國政府核發之外文身分證明或正式文件。 (三) 國內外醫院所核發之出生 證明。 (四) 公、私立學校製發之證書。 (五) 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僑 團、僑社所核發之證明書。 ..... 四、 申請換、補發護照時,應沿用原有外文姓名。但原外文姓名有 下列情形 之一者,得申請變更外文姓名: ..... (三) 已有第二款各目之習用外文姓 名,並繳驗相關文件相符者。 ..... 外文別名,應符合一般使用姓名之習慣。 依第一項第四款變更外文姓名者,應 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 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方式辦理。外文 別名以二個為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2.1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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