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OPT(F-1)轉F-2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music=vitality)時間17年前 (2008/08/13 07:54),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想請教各位大大一個困擾我的問題,希望有人可以為我解答 我在2005年以F-1學生身分來美國念碩士,並於2007年五月畢業,於同年七月開始我的OPT 。我在今年四月的時候申請了2009年度的H-1簽證,很不幸的,我沒有被抽中,所以我在 六月底把工作辭掉了@@ 因為七月初OPT也到期了,現在是以grace period繼續待在美國 。 我男友現在還在念博士班,為了能繼續陪他在這裡,我們想要結婚,讓我以F-2的身分待 在美國。現在問題來了,因為我的grace period也在九月初快要到期,所以我們在結婚後 ,如果案子已經送達政府審核的話,我應該能以pending的因素繼續留在美國等待我的F-2 簽證。 請問各位大大,在看了我的情形之後,請問大家建議我在美國提出轉換身分(F-2)的申請 ,還是回台灣備妥資料到AIT換簽證,請問哪一種方式比較保險呢? 多謝大家耐心觀看!我真的很困擾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70.72.98

08/13 07:58, , 1F
直覺不能境內轉換,因為你現在已經算F1失效狀態
08/13 07:58, 1F

08/13 07:59, , 2F
跟本沒有合法身份在米國。不過還是拜請chrispedia解答
08/13 07:59, 2F

08/13 08:54, , 3F
回台灣辦簽證較佳; grace period辦轉換身份不是很理想
08/13 08:54, 3F

08/13 13:19, , 4F
謝謝兩位C&C大大,看來好像還是得回台灣一趟了@ @
08/13 13:19, 4F

08/13 13:21, , 5F
還想請問大大,這樣的情況在台灣辦簽證被刁難的機會高嗎?
08/13 13:21, 5F

08/13 13:36, , 6F
名正言順,F2不會被刁難的
08/13 13:36, 6F

08/15 13:49, , 7F
再請問一下,拿給AIT的結婚證書需要去美國的台灣辦事處公證嗎
08/15 13:49, 7F

08/15 15:43, , 8F
哪來的證書? 英文的不用
08/15 15:43, 8F

08/16 05:13, , 9F
謝謝cchris大,就是在美結婚證書^^
08/16 05:1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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