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關於H-1B 的幾個問題請教
※ 引述《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之銘言:
: ※ 引述《jnlll (jnlll)》之銘言:
: : 小弟在OPT的期間順利的找到工作並申請到2009 H-1B,OPT則已於今年7月過期
: 是你還是你學長?
: : 請教一下,當初申請H-1B時,出境轉換身份地點填寫的是台灣
: : 但是礙於一些個人事務繁忙,是否可以更改直接在美國換身分或是可以免除9/15需出境
: : 的規定?
: 不行,已經來不及了
: 今年有一個規定是在收到收據30天內如果e-mail給移民局,可以把案件轉為境內轉換身份
: 你已錯過時機,你的H1B approval (I-797)上面應該沒有I-94 (請確認)
: : 如果9/15前必須要出境,真的要趕緊買機票了
: 你有抽到H1, 所以擁有cap gap extension
: 可以合法居留到9月30
: 九月底回去辦個簽證再進來吧
: : 另外如果從3/15到10/1期間有休息停薪約兩個月,是否有違反GAP的規定。
: 失業期限是3個月,所以應該ok,你恐怕也沒有準確回報給學校
: : VISA是公司經理自己辦的,沒有律師可以諮詢,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幫忙
很抱歉再問兩個問題,
實在是太過大意,沒有及時在收到Notice的30天內filed as change of status
所以沒辦法直接在美國境內轉換身份,回台灣換H-1B已經是確定了
但主要的問題是,目前的老闆希望我可以待到9月28號後再回台灣,但是我看到
Oversea Job版中有一篇文章寫到 CAP GAP EXTENSION 是在有申請 filing
change status下才能成立的。 所以這時候必須在 9/15號前離境 (OPT 7/17 expire)
但是網路上很多文章又從來沒說過CAP GAP EXTENSION FILING 必須要有 CHANGE
STATUS FILING 的情況下才能符合,所以想請問大家的想法?
另外是2008 CAP GAP EXTENSION FILING 在有拿到2009 H-1B下是不是會自動成立
還是要再另外申請?
感謝大家的幫忙,真的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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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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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nlll 來自: 72.248.126.122 (09/04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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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nlll 來自: 72.248.126.122 (09/04 03:07)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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