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前後各有60天緩衝?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PHS0952)時間17年前 (2008/09/22 02:0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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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五參加學校舉辦的Practical Training Workshop 主辦的單位是學校Internatioanl Center中的International Student Services部門 主講者的title是International Student Advisor 不過她是個日裔美人 然後 部分學長姐對她的評論是 她似乎不是真的很清楚相關法律規定 所以我想問問她說的某些部分是否正確 根據她的說法 若我的last day of classes/finals, oral comprehensive exam, or submission of thesis for my graduation term是 3月1日 我可以從 3月2日(第1天) 至 4月30日(第60天) 中指定一天做為OPT開始生效的日期 假如我指定 4月30日(第60天) 為OPT生效日 我的OPT將會在 明年4月29日 到期 (不論潤不潤年或者是不是真的365天 總之就是OPT生效日一年後減一天) 而在我OPT到期日之後 我仍可在美國境內停留60天 與我OPT生效之前有幾天空窗期無關 也就是 4月30日(第一天) 至 6月28日(第60天) 我可留在美國境內 但是得於 6月28日 當天離境 如果我沒有任何其他簽證的申請動作 這是她關於OPT前後各有60天的說法 請教各位板友 她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呢?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215.78.20

09/22 04:45, , 1F
這是完全正確的, 之前兩個板都有相關的討論過
09/22 04:45, 1F

09/22 04:57, , 2F
非常感謝cruise specialist agent的解答!謝謝!
09/22 04:57, 2F
文章代碼(AID): #18resU8U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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