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Grace period內申請OPT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single)時間17年前 (2009/04/28 08:22),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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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在美國取得學位之後 (正式畢業日期為準?) 應有60天(?)的grace period可合法留在美國境內 在這段期間 因為不確定台灣offer的狀態 所以沒有立即申請OPT 若確定沒有拿到台灣的offer之後(例如grace period經過30天了) 立即申請OPT 請問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55.246.81

04/28 08:27, , 1F
新規定是60天內都能申請;但要有三個月來不及工作的準備
04/28 08:27, 1F

04/28 08:59, , 2F
謝謝您的熱心回答,請問您的意思是申請OPT可能要三個月?
04/28 08:59, 2F

04/28 09:00, , 3F
如果來不及工作可以合法居留在美國嗎?謝謝
04/28 09:00, 3F

04/28 09:26, , 4F
對; 可合法等待, 就是浪費掉一些OPT時間而已
04/28 09:26, 4F
文章代碼(AID): #19zanTvY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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