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中申請H1B通過後被裁員的對策
前情請參考OverSea_Job版的#1AJPxuNz文章
我的OPT將於2010年二月中到期 而前公司幫我申請通過的H1B於10/1生效
從被裁員後已過了幾個月 就要到了10/1的H1B開始時間
目前是以volunteer的方式延續OPT的合法性。
前公司由於狀況很多 在裁員後不確定是否有多餘精力去撤銷當時幫我申請的H1B
因此我目前本身並不確定之前申請通過的H1B是否已被前公司撤銷
在此想向大家請教一下相關對策:
1. 若前公司已撤銷幫我申請的H1B:
在這個情況下我已不再需要擔心之前申請過的H1B,只要在今年H1B額滿前專心
找新雇主幫我申請新的H1B或者開始打道回府即可。
2. 若前公司尚未撤銷幫我申請通過的H1B:
在這個情況下想請教大家的是,我是不是可以利用這個已得到的H1B名額
"假裝是在H1B生效日失去工作"來繼續找工作,來利用實務上H1B身分被裁員後
通常只要能在兩個月內找到新工作便可能不被移民局官員刁難的這個特點,以避免
在今年H1B名額用罄之前還找不到新雇主幫我辦新的H1B申請的窘境?
(在此我假設由於H1B是於10/1生效,只要我有證據證明在10/1 H1B生效前
我OPT期間的失業時間沒有超過90天,對於USCIS來說我的情況等同於10/1開始以H1B
為前公司工作而隨即失去工作。)
會考慮這點的原因是不清楚今年的H1B名額什麼時候會用完,
若名額在2009年底前用完,則第二個情況可以讓我保有名額留待日後轉移之用;
若名額到明年二月中我的OPT到期前都尚未用完,則第一個情況是最好的情況,
如此一來我最好立即打電話到USCIS撤銷我的H1B申請。
我會在這幾天打電話去USCIS確認我的H1B petition,但在那之前希望能先向大家請教
我對於第二種情況的判斷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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