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B 簽證領黃單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fu*k)時間16年前 (2009/12/22 15:00), 編輯推噓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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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hi-b也領黃單了 我之前有發問過 有興趣者可以搜尋前文 我是觀光簽境內轉換身分 去年申請經過漫長的審核終於在今年通過拿到工作許可 去申請簽證的時候 面試官問我 我在美國呆了幾年 我說 從2004年開始念書 一直到我今年拿到工作簽證 大約是五到六年的時間 他說 那你怎麼可以呆這麼久 我說我畢業之後 我就來來去去 到最後我在境內轉換身分有兩年的時間我沒有離境 因為我一方面申請工作簽一方面延長我觀光簽的時間 當時我的律師說我在境內 一切都是合法的 他考慮了很久 最後給我黃單 叫我補以下四個東西 銀行的紀錄--這是他主要想知道的 在工作簽還沒有下來之前 我到底怎麼維生 有沒有打黑工的可能 我一口咬定沒有 因為我想我也不能說有吧 我在那裡有接一些freelance的案子 但是主要是當家教 在音樂教室教琴 全部都是現金收入就是了 我也不知道這到底合不合法就都說沒有了 我說我的收入基本上就是台灣的案子和我爸媽匯款給我 但是銀行方面這樣的紀錄很少 而且網路上能找到的statement 只有最近12個月的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房子的租約--這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要看 移民署的出入境記錄--他想知道我到底在美國花了多久的時間 成績單--要確定我是不是在2004到2005年之間 都是保持fulltime的學生身分 我不過的機率有多大啊 我所有家當都在那邊 他要的成績單和出入紀錄我已經準備好了 但是租約和最重要的bank statement我實在很沒把握 為什麼美國當地都已經核准了ait要這樣刁難我.... 我去補件的時候 應該要怎麼說比較好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37.184

12/22 15:25, , 1F
它認定你當初違反移民法,所以你要想辦法證明你沒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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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移民法是指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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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問題就是你觀光簽延太久了,因為依常理判斷,沒有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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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觀光兩年的,所以你要證明的是你畢業後用觀光簽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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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做甚麼?,在這部分上他可以合理懷疑你根本不是在玩而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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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看租約跟父母匯款記錄就是要證明你真的是在玩而不是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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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房子是要看你的信用紀錄或財力證明才能租,而且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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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有說你有接台灣的案子當收入,想必他也一定認為依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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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質,你美國一定也有接,不管今天是不是現金收入,只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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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錢工作就算黑工,所以你要證明你沒有接美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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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甚麼AIT要刁你,那也是因為你自己想要取巧省錢辦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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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境內轉換延期導致的啊,如果有個學生身份至少還比較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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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觀光簽延這麼久,去玩這個理由實在太牽強了,USCIS不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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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因為你律師高明或者是審的人根本沒注意,AIT現在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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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他們原先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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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把你爸媽的匯款記錄先調出來(看有沒有匯款收據),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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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看看能不能多少租約少報一點(如果你房東是不簽租約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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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更好,就想辦法租金少報一點,讓你的生活費看起來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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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只要你匯款記錄的總額跟你在美國總生活費搭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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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就可以合理懷疑你根本就在打工,想辦法平衡你的收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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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C6wMK5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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