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 美國友人來台工作一年(包含稅務問題)
※ 引述《Leeweijen (未卜先知的預告)》之銘言:
: ※ 引述《ed73327 (你很閒嗎?!)》之銘言:
: : 請問如果美國友人以"國外公司派遣來台監工"的身分想進來台灣
: : 期間大約一年
: : 領取的是國外公司所付的薪資
: : 這樣他在台灣若以工作簽證入台
: : 是否仍須繳稅
: : 考量到可能需要繳稅的問題
: : 故想請問
: : 有沒有幫他申請觀光簽證的可能性?
: : 請各位版友幫忙解惑 謝謝!!
: 基本上持有何種簽證並不影響稅務上的考量,
: (是否違反中華民國其他法律則待查)
: 在稅法上主要考量為
: 1.同一課稅年度合計居留日數
: 2.所得來源
: 分別就90日183日,所得來源為國內或是國外等有不同的規定,
: 有時要就源扣繳,有時要結算申報等,
: 詳情請至Tax板有專人服務~
我朋友的例子
他是受雇於一家美國公司,公司在台灣有工廠
所以公司派他到台灣出差
拿的是商務簽,他當時在美國是H1-B
台灣每次都只給他30天的visa
(所以他有時還會到香港加簽一次)
就這樣,他每次到台灣都待30-60天不等
進進出出了好幾次,該年在台灣待的天數 ~181天
所以他在台灣要報稅,他在台灣沒有領薪水
不過因為他在美國的薪水是他在台灣的"勞務所得"
所以報稅的薪資所得就是他在美國的薪水
由於他沒有待超過183天,所以該年稅率是20%
超過183天好像就可以跟一般台灣人一樣用累進稅率
他在美國的薪水當然是有繳美國的稅,所以就一份薪水繳了兩份的稅
不過後來在美國,重複課稅的部份有拿一些回來
希望有幫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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