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 美國友人來台工作一年(包含稅務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小默)時間16年前 (2010/05/05 21: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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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weijen (未卜先知的預告)》之銘言: : ※ 引述《ed73327 (你很閒嗎?!)》之銘言: : : 請問如果美國友人以"國外公司派遣來台監工"的身分想進來台灣 : : 期間大約一年 : : 領取的是國外公司所付的薪資 : : 這樣他在台灣若以工作簽證入台 : : 是否仍須繳稅 : : 考量到可能需要繳稅的問題 : : 故想請問 : : 有沒有幫他申請觀光簽證的可能性? : : 請各位版友幫忙解惑 謝謝!! : 基本上持有何種簽證並不影響稅務上的考量, : (是否違反中華民國其他法律則待查) : 在稅法上主要考量為 : 1.同一課稅年度合計居留日數 : 2.所得來源 : 分別就90日183日,所得來源為國內或是國外等有不同的規定, : 有時要就源扣繳,有時要結算申報等, : 詳情請至Tax板有專人服務~ 我朋友的例子 他是受雇於一家美國公司,公司在台灣有工廠 所以公司派他到台灣出差 拿的是商務簽,他當時在美國是H1-B 台灣每次都只給他30天的visa (所以他有時還會到香港加簽一次) 就這樣,他每次到台灣都待30-60天不等 進進出出了好幾次,該年在台灣待的天數 ~181天 所以他在台灣要報稅,他在台灣沒有領薪水 不過因為他在美國的薪水是他在台灣的"勞務所得" 所以報稅的薪資所得就是他在美國的薪水 由於他沒有待超過183天,所以該年稅率是20% 超過183天好像就可以跟一般台灣人一樣用累進稅率 他在美國的薪水當然是有繳美國的稅,所以就一份薪水繳了兩份的稅 不過後來在美國,重複課稅的部份有拿一些回來 希望有幫到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4.59.46.80
文章代碼(AID): #1BuNDbqc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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