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請問H1轉H1簽證但前一家公司沒發過薪水
謝謝hangsh TripleC boblu karmakarma 熱心的板友..
因為如果需要回台灣一段時間等,新公司就會另外找人了,他們是馬上要員工工作
所以我到現在還在這裡.
這個騙子雇主在我H1b生效前都一直騙說"我會給你薪水的,H1b怎麼這麼慢生效!",
然後H1b生效後的隔一天馬上跟我說:我沒有錢,又推託一些藉口說明年就會有錢等等,
這一天他第一句就是說"我要解雇你",我愣住了嚇一跳,他就說"哈開玩笑的",
之後每天email叫我做一大堆事,然後又說一直說"沒錢沒錢,明年應該會有錢"等等的話.
而他也知道如果我告他,他把我解雇後我就沒身分,不能留在美國出庭.
我自己問了兩個律師,其中一個是專門做employment law的律師,
都告訴我先把身分弄好,才能告他,因為這樣的案子不能申請
臨時居留打官司的簽證,我每天都超級想告他的,但是身分沒有轉好,就不能留在美國出庭.
我朋友告訴我也許可以境內轉學生簽證,再重新申請新公司的H1b,新簽證下來前
先工作不拿錢,請問如果我這樣做有可能可以成功辦到新H1b嗎?
謝謝板友...
※ 引述《boblu (六百)》之銘言:
: 我的理解是
: 你的原雇主從來就沒有負擔過 H1 雇主應盡的義務
: 你的這個 H1 自然是無效的
: 原本的 H1 無效 自然也沒有轉換雇主的資格
: 個人覺得最 "正確" 的作法應該是告他
: 新公司就從頭新辦 H1, 你該先回台灣就回台灣
: 打官司要用哪種簽證我就不知道了 請板上先進補充
: 其實我覺得一定找得到願意免費替你打官司(但是要分賠償金)的律師
: 不過 "正確" 是一回事
: 如果你想的是無 H1 毋寧死
: 那對現在的雇主你也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只好乖乖當共犯
: 這樣的話 乾脆請你現在的雇主開假的薪資證明
: 心一橫 牙一咬 眼一閉 連根本莫須有的所得稅都自己繳掉算了
: 你反正就是為了這張 H1 什麼都肯
: 原雇主還可以以此逃稅 加上現在你完全是共犯 離職以後更不可能告他
: 實在沒有理由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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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uw 來自: 64.131.141.11 (12/10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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