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H1B Transfer 後出境再入境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香草戀人)時間15年前 (2011/06/24 07:23), 編輯推噓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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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luckypence (香草戀人)》之銘言: : : 而且還附上: : : You can only obtain a visa stamp ata Consulate outside the US. : : 請問律師的回覆是正確的嗎 : 這個段落本身沒有錯誤 : : 我怎麼會transfer後要全部重用一次呢? : 關鍵在於你的新的I-129尚未被通過,所以無法用舊的H1簽證搭配新的I-797 approval : : 另外原雇主除了不再sponsor我的H1B以後(應該是影響work authorization而已) : : 一定要提出撤銷我的H1B簽證嗎?(連我的visa status都被撤了) : 沒有錯誤,雇主應該要撤銷你的I-129,而H1的合法身份就是和工作資格綁在一起 : 畢竟H1就是專業工作人員(簡稱專業工人);工在人在,工亡人亡 : 你的簽證是屬於護照的一部份,當然不會被撤銷,只有領事館、入境官可以撤銷簽證 : 你被撤銷的是在美國工作、居留的status : 但是因為你送出了H1 transfer的申請,也拿到收據,所以你可以繼續合法居留、工作 : 但是在拿到approval之前,不能旅行; 拿到approval之後,就可以用舊簽證旅行 : 律師沒有明確提到這個部份,但你也沒有明確問這個部份,所以他不算是答錯 剛剛律師直接打電話來 她明確地說我是一定需要加急拿到approval一起帶回台灣 (依照我的旅行計畫) 然後一定要到美國在台協會重發H1B stamp 這樣可以確保回美國完全沒風險 她補充說因為簽證跟I-797是綁一起的 原本的簽證在I-797提出申請停止後理論上就同時失效了 (只是提出申請跟正式生效還是有時間差,看我要不要賭回美國的時候簽證失效還沒過系統) 嗯...我真的很不想再去在台協會一次.... 可能還要延長在台灣的時間(雖然是好的) 但律師都這麼說了 萬一我不重辦stamp結果拿舊stamp入境美國被拒的話 我想公司會揍我... PS: Moss Adams(舊雇主)和PwC(新雇主)的律師都回覆地蠻快的 律師說通常PwC對於這樣的加急要求都不會拒絕 畢竟我兩個多月前面試的時候就已經把我八月要出國的計畫一直提了N遍了 大概是我把一些term沒弄清楚所以搞的一堆信件往返吧 但多諮詢還是感覺保險一些 還是謝謝c大喔! -- 永夜拋人何處去 絕來音 香閣掩 眉斂 月將沉 爭忍不相尋 怨孤衾 換我心 為你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7.182.47 ※ 編輯: luckypence 來自: 24.17.182.47 (06/24 07:25) ※ 編輯: luckypence 來自: 24.17.182.47 (06/24 08:11)

06/24 08:15, , 1F
這個律師過於保守,怕出錯而負責任;但依規定是不會有問題的
06/24 08:15, 1F

06/24 08:16, , 2F
但你既然問了他,又打算當聽話的乖孩子,就只好照他的話做了
06/24 08:16, 2F

06/24 08:16, , 3F
如果是我,我根本不會理會他的答案,也根本不會去問他該問題
06/24 08:16, 3F

06/24 08:17, , 4F
H1 visa stamp和I-797並非綁在一起,嚴格來說他提供錯誤資訊
06/24 08:17, 4F

06/24 08:18, , 5F
www.immihelp.com/visas/h1b/h1-visa-transfer-faq.html
06/24 08:18, 5F

06/24 10:35, , 6F
嗯 我瞭解 不過因此得到加急處理也算好事 就順著發展吧
06/24 10:35, 6F

06/24 10:37, , 7F
不過 對於visa stamp的valid跟expire好像在Q&A分別提到
06/24 10:37, 7F

06/24 10:38, , 8F
感覺版上見解說可以用舊visa是因為沒有expire但這也
06/24 10:38, 8F

06/24 10:38, , 9F
表示原本的visa是valid的嗎? 我覺得兩種解釋都有道理
06/24 10:38, 9F

06/24 13:20, , 10F
非也,沒有模糊地帶;expire=過期=今天日期超過上面寫的日期
06/24 13:20, 10F

06/24 13:21, , 11F
和是不是valid是沒有關係的;就和食品的expire是相同的定義
06/24 13:21, 11F

06/24 14:00, , 12F
XD 我想我大概還是會做乖寶寶 還好是利用半休假回台灣
06/24 14:00, 12F

06/24 14:00, , 13F
還是謝囉 可以提供以後有疑問的人參考~
06/24 14:00, 13F

06/24 15:20, , 14F
我也看得出你是乖寶寶,但還是要說明事實以免別人被誤導
06/24 15:20, 14F

06/24 22:43, , 15F
這跟誤不誤導沒有關係。原PO可以有多種選擇,並不是只能
06/24 22:43, 15F

06/24 22:44, , 16F
選鄉民提供的單一答案,也不表示他的律師提供的選項是錯
06/24 22:44, 16F

06/24 22:44, , 17F
的,因為那方式有個好處,回到AIT拿了新的之後再次入境可
06/24 22:44, 17F

06/24 22:44, , 18F
以省去可能會遇到的一些需要問細節(而因此耽誤更多時間)
06/24 22:44, 18F

06/24 22:45, , 19F
的麻煩。這其實就像是那個"帶肉品"的FAQ,明明規定就沒有
06/24 22:45, 19F

06/24 22:45, , 20F
把台灣列入禁止帶的名單,那麼跟鄉民說不能帶算不算誤導?
06/24 22:45, 20F

06/24 22:46, , 21F
那麼"好心"說不能帶的人是真的因為要替不知道的人省麻煩?
06/24 22:46, 21F

06/24 22:46, , 22F
還是單純的因為"你不聽我講的所以我不爽"?
06/24 22:46, 22F

06/25 00:50, , 23F
樓上想太多囉,只是怕有人以為換工作後就必須換簽證而已
06/25 00:50, 23F
文章代碼(AID): #1E0yi4GB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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