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美國入境加拿大,再入境美國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還是有些疑問請版上高手指教
我目前手上有兩張DS-2019
(期限到2011/8/31)
第一張是我當初拿去辦J1簽證用的
上面也有sponsor的簽名在7月8號2010
所以剛剛熊熊發現這個簽名已經過期了...
我還有另外一張DS-2019
(期限到2011/9/14)
是來美國後sponsor又多發給我的
上面也有簽名8月12號2010
然後我下週一還會再收到一張新的DS
(期限到2013/8/31)
上面應該也會有簽名
後面兩張DS上的簽名
在我這次加拿大之旅中是有效的
所以我從加拿大入境美國時,可否用這兩張(當中的一張)
或者說三張都給移民官看...
也就是說
如果不是第一次入境美國了
再次入境時,DS是否一定要用當初申請J1的那一張?
sponsor簽名的目的是證明我有維持J1身分
以上三張DS的sponsor都一樣
都是US Department of State(sponsor of Fulbright program)
我查過Fulbright的網站,關於sponsor簽名,上面的說法是
For subsequent travel outside of the United States, you should have the IIE
Regional Contact sign in the box located in the lower right-hand corner of
your DS-2019 form (“Travel Validation By Responsible Officer”) at least
once during the academic year. The signature indicates that you are
maintaining your J-1 status.
如果不行的話...
下週一我就要殺到舊金山的Fulbright聯絡處請她們再幫我簽名在最舊的那張DS上...
(是說我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張DS...)
抱歉佔用版面了
先謝謝回答
※ 引述《aboa (你不用上課喔 N)》之銘言:
: 有爬文了 但還是想確定一下
: 我計畫七月底由美國陸路入境加拿大旅行三天
: 之後再入境美國
: 一天之後由洛杉磯出境回台灣
: 目前我有的證件:
: 符合免簽規定的臺灣護照
: J1簽證,今年8/31到期
: 有sponsor簽名的DS-2019,今年8/31到期
: 新的DS-2019,有效期限到2013年8/31
: (但是沒有sponsor簽名)
: I-94卡
: 以上的證件足夠了嗎
: 想確定從加拿大再入境美國會不會有問題
: 先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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