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J2問題
→
05/30 11:01,
05/30 11:01
→
05/30 11:02,
05/30 11:02
→
05/30 11:09,
05/30 11:09
→
05/30 11:10,
05/30 11:10
當然可以啊,沒人規定免簽就不能生小孩。只是你因為太太懷孕六個月不想讓她
搭飛機,可是又要回台灣辦簽證再赴美。懷孕六個月時不想冒險搭飛機但七個月
或八個月為了生美國人搭兩次越洋航線就沒關係?一般都是越接近預產期風險越
高,你們怎麼剛好相反?這是我們不懂你邏輯的地方。另外就是 ESTA 只能待90
天,限期離境,不得延長。可是你太太預產期在四個月後,時間沒算準可能剛好
撞到,或是沒辦法繼續在美國做月子,綜合考量太太轉 B身份拿六個月停留時間
是最合理也最安全的。
你太太懷孕搭飛機有風險,剛好可以拿來當成用I-539 把 J-2身份換成 B身份的
好理由, I-539好好寫通過機會很高。千萬不要想說什麼我先申請,之後再補件
之類的, USCIS在法律沒規定或是自身沒要求的情況下是不接受補件的,你文件
不齊全就是收錢然後拒絕。你唸法律的,相信對條件邏輯(conditional logic)
絕對不會陌生。
I-539 不知道怎麼寫可以看說明,網路上範例也一堆,請自行下載依照自身條件
修改。你想請律師協助也可以,反正文件生出來,期限之前寄出去就好。你現在
最多剩下19天可以申請 I-539,超過你們就一起 OOS,不離境後果嚴重,因此除
你太太的身份問題,你自己也差不多,沒弄好可能導致 AIT拒發你接下來的 J-1
簽證讓你無法繼續攻讀 SJD。
唯一要特別注意的是你太太必須在你離境( J-1身份消滅)之前送出 I-539,確
保他是在有合法身份( J-2)的情況下送出,故實際上 I-539的截止日期是:
A.你的離境日
B.6/19日
以上兩者中早到的那一個。你也不必特別為了等新的 DS-2019而留在美國,這東
西用國際快遞寄到台灣你手上就好,你最快7/26就能再次用 J身份入境,想早點
入境就用 ESTA 先入境,等時間到後再出境換身份。你都願意讓你太太搭兩次越
洋航班了,這點錢相信你一定可以負擔,何況這個方案一切順利的話,你太太在
生產前完全不用搭到飛機,滿足你的前提。
--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 ★(_ _)( \( )( \/ )( ___)( \( )(_ _)( _ )( _ \
o _)(_ ) ( \ / )__) ) ( )( )(_)( ) /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54.1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01422025.A.C10.html
推
05/30 12:12, , 1F
05/30 12:12, 1F
→
05/30 12:14, , 2F
05/30 12:14, 2F
→
05/30 12:38, , 3F
05/30 12:38, 3F
→
05/30 12:39, , 4F
05/30 12:39, 4F
→
05/30 13:05, , 5F
05/30 13:05, 5F
→
05/30 13:07, , 6F
05/30 13:07, 6F
→
05/30 13:07, , 7F
05/30 13:07, 7F
推
05/31 09:40, , 8F
05/31 09:40, 8F
→
05/31 09:41, , 9F
05/31 09:41, 9F
→
05/31 09:42, , 10F
05/31 09:42, 10F
→
05/31 12:23, , 11F
05/31 12:23, 11F
→
05/31 12:24, , 12F
05/31 12:24,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VISA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
7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