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1 ] grace period 效期過後續留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又是英超又是西甲 爆肝了)時間9年前 (2016/06/03 06:38),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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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弟就讀的學校ESL於5月11日結束,打算回台前自助旅行一下。 之前跟學校 確認過應於7月11日前離開美國,但我想要留久一點。爬了文如果我想要留到8月底, 保險的作法就是申請I-539改變身分。但是我有一個想法,申請轉去新學校 (大約九月15日才開學),然後在九月註冊的前一刻申請退學(因為超過7月11日已過了60天 grace period,但新學校有給我新的I-20)。這樣,我能算是"合法"留在美國嗎? 會有什麼不良紀錄影響之後進出美國? 另外,申請退學之後,是否也是15天之內離開美國就可以了? 會這樣想的原因是 申請新學校的費用只要70元,申請I-539 需要290元 而且我也沒打算待太久。有沒有人曾經有過類似經驗的能指點迷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48.72.1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64907124.A.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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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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輟學總是會有紀錄,未來可能沒事,也可能被詢問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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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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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錯了,未來沒有要再赴美讀書就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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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的事情也是不可預知的 我覺得還是轉身分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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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41, , 6F
感謝各位意見
06/03 15:41, 6F
文章代碼(AID): #1NKBLqOd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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