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STA] 公司出差到美國3個月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吼~~)時間8年前 (2017/05/07 23:15), 編輯推噓1(106)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我有公司任務需要出差到美國分公司90天,回程機票也是90天, 做新產品的技術移轉回台灣。 拿的是ESTA,因為AIT的網站說明是: 符合資格之台灣護照持有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即可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 無需簽證。 想請問這裡的商務包含出差到分公司嗎? 如果包含的話,出差的工作內容有差異嗎? 我過海關的時候可以直接說我是公司需求,所以要出差90天嗎? 需要邀請函嗎?海關會不會刁難我說為什麼不辦B1/B2? 不辦B1/B2的是因為這次只有90天,AIT很可能會問為什麼不用免簽。 如果AIT拒簽的話,我擔心會影響到我以後再辦ESTA。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55.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94170101.A.DFA.html

05/08 03:29, , 1F
出差內容當然有嚴格的定義,必須符合官網對商務B1簽證的定
05/08 03:29, 1F

05/08 03:29, , 2F
義,不能是假出差真工作。一次就90天,有點可疑,很像擺
05/08 03:29, 2F

05/08 03:29, , 3F
明就是要來濫用的
05/08 03:29, 3F

05/08 03:30, , 4F
而且90天是含頭尾兩天,很多人算錯而訂錯機票,造成很慘
05/08 03:30, 4F

05/08 03:30, , 5F
的下場
05/08 03:30, 5F

05/08 07:43, , 6F
有濫用嫌疑
05/08 07:43, 6F

05/08 10:45, , 7F
esta基本上是兩面刃
05/08 10:45, 7F
文章代碼(AID): #1P3pdrtw (VISA)
文章代碼(AID): #1P3pdrtw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