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ESTA][F1 ][F2 ] 女友陪讀簽證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5/16 13:55),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感謝大家的回覆~~ 應該會選擇女友等我到12回來再結婚一起去, 但這樣想請問: (1) 可以跟學校先拿I-20回來再登記嗎? I-20上有個issued date時間比登記時間早會有問題嗎? (2) 登記結婚時間跟去面試F2簽證時間很近(可能只有一兩個禮拜), 會被懷疑是假結婚嗎? ※ 引述《xiexxiexxiex》之銘言: : 大家好,第一次發文有不當處請見諒。 : 背景簡介: : 目前我有幸拿到2018fall的博士班錄取,也拿到I-20準備辦理F1簽證。 : 但因為習俗原因(12月前無法結婚)不能與女友先結婚她再以F2簽證和我一起去美國。 : 爬文後發現她是高危險群(無收入、無財產、適婚單身女)。 : 想到的做法有: : (1) 她先拿ESTA跟我一起八月出發待三個月(但超怕她在美國被原機遣返), : 十一月先回台灣等我十二月(聖誕假期)回來結婚後再以F2簽證跟我回去。 : (2) 她去辦理B2簽證,但感覺拒簽機率超大... : (3) 她先在台灣等到我十二月回來後結婚再以F2簽證跟我一起去。 : 主要問題是: : 1. 以上哪個做法比較可行呢? : 2. 因為第一年沒有獎學金,F2簽證會需要獨立的財力證明嗎? : 感謝大家耐心的看完以及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9.38.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526450132.A.FC6.html

05/16 13:56, 7年前 , 1F
1可 不會 2不會
05/16 13:56, 1F

05/16 21:55, 7年前 , 2F
可以先跟學校申請i20 我去辦F2也是上個星期五登記 下個星期
05/16 21:55, 2F

05/16 21:56, 7年前 , 3F
五去辦簽證 沒有太大的問題的
05/16 21:56, 3F
文章代碼(AID): #1Q-yVK_6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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