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B1/2][ESTA] 簽證被拒-初至盧森堡工作
終於把所有跟美簽被拒的文爬完了,由於我星期一才被拒簽(盧森堡美國大使館)
事情真是沒有憨人想的那麼簡單T^T
真心覺得大家對大使館的決定雖有跡可循卻也是霧裡看花XD
以下是我的狀況:
我是臺灣人,在上海工作兩年,後來至義大利一年半,再到巴黎念五個月語言學校,
現在剛到盧森堡開始美國市場業務開發的工作(剛上工一個月),
公司因為七月底在美國的展會有展位,我必須去一趟。
因為一直都是國際業務的工作,我的旅行國家應該20個有,
四年內蓋到剩6頁左右吧(聽說旅行愈多愈好過?) 美國在2014和2015用ESTA各去了一次,
可是我2016年去了伊朗出了一次差(當初不知道會取消ESTA),ESTA就再也不能用了,
只好申請了B1/2簽證。
看AIT這邊好像要準備很多資料,但盧森堡這邊只有提到:
DS-160、照片、簽證費現金、回郵信封(已付郵費)
我自己還另外帶了:
公司合約、工作許可、歐盟無犯罪證明、展會邀請函、來回機票、飯店明細。
-------當年提早半小時到,很快就讓我進去了------
檢查資料的小姐很快就檢查完了,接下來就進隔壁的小房間面試。
稍微制式寒暄一下你好嗎我很好謝謝你呢我很好謝謝
官:為什麼去美國?哪時候去美國
我:公司有展會我要去參展,x號去X號回來。
官:你在公司做什麼的? 公司做什麼的?
我:我是開發美國市場的業務,公司是製造blabla,公司位在blablabla
官:去過美國嗎?
我:有,2014年10月和2015年9月各去一次參加展會。
官:來盧森堡多久了?
我:一個月,6月初到的。
官:工作多久了?
我:6月4號開始的。
官:來盧森堡前住哪裡?
我:住了5個月的巴黎 官:然後咧? 我:1.5年義大利 官:然後咧? 我:兩年上海。
啪! 很抱歉,我今天無法發給你簽證(遞給我214b那張紙)
我被嚇到了~人生第一次被拒簽。
我試著解釋我帶來的資料證明此行是短期商務,有邀請函、機票、飯店blabla
但她連看都不看,只是跳針我今天這裡無法給你簽證。
我:今天不行?那哪時候才可以?
官:你住了那麼多地方,我無法確定,你可以試著多住幾個月或幾年(?!!!)再來申請
我:幾年?可是我的護照都沒有不良紀錄,而且我工作是負責美國市場,那我該怎麼辦?
官:你才剛搬來盧森堡,我這裡無法給你簽證,你可能試試巴黎還是哪裡但我不確定...
我:可是我已經搬離巴黎了,這次出行也是為了盧森堡的工作啊?
官:對不起我愛莫能助...
-------我把美國簽證想得太簡單了-------
爬完文後我自己檢討一下自己那天有沒有什麼疏失:
a. 我雖然是業務但那天去大使館就沒穿的很正式,就穿個POLO衫,
覺得下次可以穿襯衫西裝打個領帶看起來像業務一點也比較正視面試的感覺。
b. 英文對話是沒有問題,但期間他在打字我想說聊一下好了,
就跟他說"咦? 你沒有椅子嗎? 這樣工作一天很累吧~" (自以為輕鬆但也可能輕浮)
他是有回說不會啦~他比較喜歡站著這樣(這時我是沒看出異狀啦@@)
只是我本來完全沒意想到簽證會沒過或是太小看這個面試了QQ
c. 回答問題時可以帶出自己有帶的資料,譬如說我本來回答"參加展會"
可以改成"參加展會,我有帶美國當地的邀請函、公司保證信、機票、飯店blabla"
d. 預約到星期一早上,可能還在Monday Blue~像AIT要約星期五下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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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開始想解決方法及策略,爬完文後,還有幾項問題:
1. 公司問我能否辦新護照(因為護照號碼會換)用ESTA,問了比利時台北辦事處及爬文,
發現其實名字、身分證號、生日還是可以看出我是以前那個人,
加上ESTA其實會問我有沒有去過伊朗及提供舊護照,說謊闖關如果被遣返,
我應該都不用去美國了T^T
2. 我DS-160選的時候想說一勞永逸選了B1/B2,但其實我應該以後也不會去美國玩,
如果我只選B1的話會有比較大的機會過嗎? 還是是一樣的@@
還是我有其他簽證類型可申請咧?
3. 看到網路上有說被拒絕還分soft refusal和hard denial,我拿到了214(b)這張,
其實就等於拿到了"拒簽"的意思嗎? 如此一來我的護照永遠不乾淨了?
他是沒在我護照上做記號或蓋章啦,只是以後申請簽證在被美拒簽這欄,
都要回答YES了嗎? 只對美國還是對全世界都一樣(不知系統有沒有分享)
4. 聽人說若遇到同一個簽證官,通常會自動換其他簽證官?
這裡不像AIT,只有一個窗口可以面試,又遇到同一個不知道怎麼換@@
5. 我覺得我的被拒原因應該是約束力不足,那我準備了公司擔保信、永久合同、
美國展會公司邀請函,能夠證明我的旅行目的正當性了嗎?
因為我的214((b)上寫不可上訴,那我申請下一次的面試前,
請美國公司這邊或盧森堡公司這邊先打電話或Email知會大使館有用嗎?
6. 因為我27號要飛,確定被拒也得趕緊取消機票,有人說加急的話較易被拒,
這有根據嗎@@?
7. 公司的擔保信寫了或負責我所有花費並確定我會如期回國,
這樣我應該也不用準備財產證明吧@@? 不知AIT是否是必須要件?
8. 本來還怨念簽證官都不解釋清楚,爬文後才發現我的簽證官其實給我的暗示算多了,
我如果去我之前住的巴黎辦的話(但我之前拿的是學生簽證,效期還在)
會比去同一個地方盧森堡辦還好嗎?
(爬文有人在上海工作回台灣辦成功,但畢竟是回母國應該沒問題)
簽證官說我最好就是等幾個月或幾年等我安頓好,
我了解他的concern,但有機會一年內都申請不過只因為我剛來盧森堡?
我的工作真的很需要跑美國,又還沒過試用期,好怕因此反而失去工作@@
我再預約應該也是這兩個禮拜,我的狀況沒有變太多,但是214(b)信有寫
合格的人是要能證明與當地國有強的連結(約束力?)-
Applicants usually meet this requirement by demonstrating that they have
strong ties overseas that indicate that they will return to a foreign
country...such ties include professional, work......
這不就是在講我嗎~為啥知道我在這工作去出差還因此拒絕我T^T
5分鐘的諮詢費要138歐元就算了,竟然連我的照片和回郵信封都不還我,
所有東西都要重辦,好灰心。希望知道答案或有任何建議的板友能夠給我指引明燈,
好想要一試成功啊,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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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拒絕信和簽證官的話後,我就知道是這原因了但我等不了幾個月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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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五年都不住在臺灣,卻在臺灣辦反而比較好嗎?也沒有強烈連結啊@@?
如果特地飛回臺灣辦結果沒有,公司的觀感直接是這個人護照沒用了不是嗎?
如果再在盧森堡試一次應該是邏輯上較合理的做法不是嗎@@?
例如愈來愈黑之類的?我在盧工作卻得回臺灣辦的合理解釋又會怎麼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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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 剛剛打回去美國駐臺北辦事處,
1. 口音是大陸人,我給了護照資料註冊了一個帳號
(這是正常的嗎?後來想想是學中文的美國人之類的嗎?)
2. 他說用我的護照資料查,查不到我的申請紀錄,可能是與盧森堡系統不同,
或是有可能我那麼幸運沒被拒簽(有夢最美) 3. 他的建議是只要我有居留權的地方就會
有
巴黎(只待了五個月的學生簽,沒有工作約束力)<<<<
臺灣(原生國,家庭約束力,但我臺灣沒資產,得靠爸媽@@) <
盧森堡(剛到沒有約束力,但公司可擔保不知道有沒有用)
以邏輯來講我也覺得盧森堡 最合理不是嗎T^T
→台灣最合理。因為是你的原生國。ait的官員了解台灣人的文 07/07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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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等於是他們初審文件後,已經有標註好這個人跳機的可能性有多高給面試官參考嗎?
而且真的是面試官都不正面回答問題,不知道是不是大使館的政策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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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臺灣人,沒有雙重國籍也沒有其他國的永居,
目前是拿著滿六個月試用期後生效的永久合約。
好希望這次能夠闖關成功再來跟大家好好分享我的經驗,請大家默默幫我集氣好了~謝謝
※ 編輯: dododino (85.94.240.190), 07/12/2018 06: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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