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2 ] 眷屬工作的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prince)時間6年前 (2018/11/28 22:06), 編輯推噓0(005)
留言5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版上的各位大家好 關於E2眷屬簽證中的規定提及 "除非在美國取得國土安全部移民局(DHS-USCIS)的明確許可,否則眷屬不得在美國工作。 這個許可必須在您到達美國後才能提出申請。" 請問這個容易申請許可嗎?什麼情況下才會許可呢? 如果沒有獲得許可是不是就只能打黑工了,還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合法工作嗎? 以上的問題與疑問,先感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116.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543414007.A.84F.html

11/29 05:01, 6年前 , 1F
很容易申請,一入境就遞件i765,要三四個月。絕對不應該
11/29 05:01, 1F

11/29 05:01, 6年前 , 2F
打黑工
11/29 05:01, 2F

11/29 05:02, 6年前 , 3F
只要有付申請費就會通過
11/29 05:02, 3F

11/29 05:03, 6年前 , 4F
費用410美金
11/29 05:03, 4F

11/30 19:47, 6年前 , 5F
感謝cchris大大
11/30 19:47, 5F
文章代碼(AID): #1R_g3tXF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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