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二代健保 影響海外僑民
以後兩年沒回去就要等待期半年了
記者阮耀毅溫哥華報導
April 13, 2013 06:05 AM | 2396 次 | 0 | 14 | |
僑教中心籌備處主任黃正杰表示,經文處將加強宣導,讓本地僑民了解相關變革。(本報
資料照片)
台灣今年1月1日實施二代健保,修訂旅居海外、持有中華民國國籍人士返台設籍或復籍時
的投保規定。受影響者主要是離境超過兩年,已被除籍的僑民,等待期須六個月,仍有戶
籍者只要繳清健保費,仍可立即復保。
駐溫哥華台北經文處僑教中心籌備處主任黃正杰表示,經文處將加強宣導,讓本地僑民了
解相關變革,確保返台就醫權益。他強調此次變革是為全民健保制度的永續發展,受影響
者主要是離境超過兩年,已被除籍的僑民,等待期須六個月,仍有戶籍者只要繳清健保費
,仍可立即復保。
黃正杰說僑民有些是出國留學,有的則是事業有成後想返鄉,無論原因為何,台灣全民健
保制度都相當具有吸引力,但無可諱言,健保出現的財政黑洞若不及時改善,恐難以為繼
。
為營造可長可久的全民健保制度,政府不得不做出改革,並在「一般保險費」外,增列多
項「補充保險費」規定,不過只有在台灣的收入才須繳納。
新舊規定最大不同點在於設籍或復籍後的加入健保等候期,過去是立即生效,現在則須等
候六個月;而過去申請停保,並無最短投保時間要求,現在則須滿三個月才能停保,因此
就算返台時間只有兩天,申請復保再停保,同樣要繳納三個月保費。
黃正杰強調,為了讓僑民有時間因應,特別制訂緩衝期,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返台復籍
,且過去曾有投保紀錄者,無論時間多久,健保均立即生效,無需等候六個月,但過去所
積欠保費,仍須繳納。若已被除籍,但申請復籍日前兩年內曾有投保紀錄,健保資格亦可
立即生效,毋須等候六個月。
至於經常往返台加兩地,戶籍未被取消者,依規定仍為健保強制納保對象,如未繳納保費
,健保局將視為欠款,復保時雖無需等候六個月,但所積欠保費,健保局會依公式及出入
境紀錄逐一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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