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部落格談酒未加警語?國庫署:不罰

看板Wine (酒板)作者 (哇哈哈遊俠)時間18年前 (2008/03/20 09:38),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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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談酒未加警語?國庫署:不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0/95/vp4o.html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3/20 04:34 崔慈悌台北報導 部落格若出現酒類照片未加警語或針對特定品牌進行介紹可能受罰?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表 示,國庫署日前行文部落格業者管制酒類文章的作法失當,要求國庫署立即停止裁罰行為 。國庫署則解釋,國庫署是受理檢舉才會調查,部落格只要不涉及販售將不會開罰。 黃偉哲昨天與台灣數位文化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庫署日前發函給部落格業者要他 們發放消息給客戶,言明部落格出現的酒類照片中,必須列明「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的 警語,否則根據菸酒管理法,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若內容有針對特定品牌 或酒類進行品評或介紹,各縣市主管機關也可開罰。 黃偉哲質疑,國庫署的作法已侵犯了言論自由。 數位文化協會執行長趙恭岳也認為,國庫署在執行這項措施前,並沒有邀網路相關業者進 行溝通,就逕行發函要求規範,不僅造成業者的困擾,也引發網友的恐慌。 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酒的廣告或促銷應該明確標示警語,不過國庫署組長謝志東 表示,國庫署只會針對遭檢舉的案件進行調查,而且只查販賣酒品的網站,並不會去查部 落格內容,一般網站即使遭到檢舉也不太會構成違法,據統計,今年以來國庫署受理的檢 舉案件有二百多件,違法比例不到三成。 他強調,國庫署這次的行文是因為有人檢舉部落格上有酒類圖片未標示警語,為了查明該 部落客的身分才會行文給業者,該案在調查中,並沒有開罰。業者發布消息給部落客的訊 息不是國庫署的本意。 -- ★whoyer 我PO, 故我在 ★whoyer 我OP, 故我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2.130

03/20 10:42, , 1F
我怎麼覺得是把事情捅大了想把話收回來...
03/20 10:42, 1F

03/20 12:04, , 2F
同意樓上 國庫署未免太不負責任 無名公告說
03/20 12:04, 2F

03/20 12:05, , 3F
有疑似不合規定的文章或相片她們會"主動移除"
03/20 12:05, 3F

03/20 12:06, , 4F
我想知道被移除又沒備份的人應該去告誰 國庫署可推的乾淨了
03/20 12:06, 4F

03/20 14:37, , 5F
有人繳過罰金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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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5:06, , 6F
我的文跟圖片也都被砍了... = =
03/20 15:06, 6F

03/24 09:04, , 7F
這應該是無名限制過嚴吧
03/24 09:04, 7F

03/24 09:04, , 8F
國庫署本來就沒必要主動出擊啊 XD
03/24 09:04, 8F
文章代碼(AID): #17uS0Gs3 (W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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