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個一直存在的疑問

看板Aviation (航空板)作者 (ccc)時間16年前 (2008/03/03 01:02),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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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bbycheng (巴黎的謝幕)》之銘言: : 如果在歐洲的話 : 因為天氣取消 或延誤 : 航空公司不一定會安排食宿 : 有些會直接取消班次不做任何安排 : 而看機票限制是否退錢 : 有朋友坐KLM回台灣 : 在英國 : 地勤直接跟他說天候不佳 : 明天再來 : 沒有食宿 : 也遇過英航delay超過六小時 : 也是沒有任何食的安排 : 但自己坐國泰 : 遇過颱風降落失敗飛回台北 : 再飛香港 結果轉接班機已經飛走 : 但國泰有安排食宿 現在想想很幸運 歐洲在2004年初實施所謂的"乘客權利法案"前後,旅客所受到的差別待遇蠻大的. 例如以前從歐洲其他國家轉到AMS 準備要搭華航回台灣時, 哇--因延誤抵達華航班機 已經飛走了. 在以前的話, 前段接駁航空公司如英航,法航, KLM等常放任不管, 台籍旅客因無有效申根簽被迫在機場管制區再等24hrs搭隔天班機的事件時有所聞. 當然了, 也有航空公司比較好心的, 看要作保讓你入境安排Hotel讓你市區觀光玩一天 也有啦. 現在這種事件比較少聽說了, 如是原carrier延誤抵達導致你接不上原訂班機, 比較常見 的作法是 馬上簽轉它航把你送回家. 如班機客滿沒辦法簽轉, 通常也會安排入境食宿等. 至於KLM 說天候不佳請你明天再來, 呵呵, 我可能不會乖乖聽話. 不過基本上這家風評向來不怎樣, 個人通常都儘量避開KLM. 簡單說, 詳讀一下 歐洲的Air Passenger Right, 會有助於進出歐洲的旅客在碰到 問題時應該要如何維護個人權益. 可參考 http://ec.europa.eu/transport/air_portal/passenger_rights/index_en.htm http://ec.europa.eu/transport/air_portal/passenger_rights/doc/ 2008_apr_leaflet/apr_leaflet_en.pdf http://www.cloudworks.co.uk/node/28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7.240.159 ※ 編輯: nyrnu 來自: 82.27.240.159 (03/03 01:08)

03/03 08:00, , 1F
這個法案提到旅客補償是基於可歸於航空公司的責任喔
03/03 08:00, 1F

03/03 18:43, , 2F
我這次回台灣就是KLM然後被延誤在機場30個小時
03/03 18:43, 2F

03/03 20:06, , 3F
30小時...
03/03 20:06, 3F

03/04 00:03, , 4F
辛苦你了
03/04 00:03, 4F
文章代碼(AID): #17ojt1OL (Av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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