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7-11經營優先權的問題
※ 引述《TaipeiKindom (台北金盾)》之銘言:
: 標題不知道怎麼下,也不曉得能不能在這裡問
: 總之我要開始發問了
: 事情是這樣:
: 我的舅舅有一棟三角店舖,位在市區,地點很好,人潮洶湧
: 租給一個有點交情的房客(以下簡稱房客)
: 房客在該店面開了7-11,生意興隆,顧客爆滿
: 但房客做人不是很厚道
: 屢次藉由和我舅舅的交情,軟硬兼施,不斷要求降房租
: 現在房租已經降到低於行情好幾折,連我聽了都傻眼
: 恐怕一個月的房租只有那間7-11半天的營業額
房租不是這樣算的~雖然業績高低當然可以影響房租
: 我舅舅也受不了
: 決定等明年租約到期,要把店面收回來,自己經營7-11
我勸你舅舅千萬不要這樣做,無疑是跳火坑的行為
自己下來做並沒有比較爽...
我是有聽過門市太賺錢所以房東收回來自己做的真實情況啦
但是我真的不勸門外漢跳下來做這行,太累了~
做這行真的非得有點興趣再來做會比較適合,
單純為了賺錢的話我建議還是不要。
另外加盟的一點心得可以爬爬我在板上發過的文章。
: 房客聽了
: 立刻露出兇惡的本性,和我舅舅翻臉
: 房客剛好在附近也有店面,就位於那7-11的隔壁又隔壁,連著兩間店面,只差不是三角店
: 房客就威脅:如果不繼續租他,就要把7-11搬到隔壁又隔壁,讓我舅舅開不成
: 舅舅為此苦惱很久
: 因為他不清楚7-11的運作方式,我們親戚也沒有人懂
: 所以希望有人能解惑,
: 如果我舅舅把店面收回來
: 7-11高層會怎麼做?
: 1. 將7-11經營權交給我舅舅,繼續開在原三角店面
: 2.將經營權交給合作過的房客,搬到隔壁又隔壁的兩間店面
哪來什麼經營權交給誰的這種事情,公司和加盟主都有一定期間的合約
公司在期間違約不讓加盟繼續經營的話,可是要賠錢給加盟主的
但通常要擴店位移、也就是所謂的搬家或是重新裝潢
都會卡在公司和加盟主續完約之後才會動手
不會約還沒到就作店面的的大變動,
除非你這家店業績好到不行~公司才會無視這個潛規則
我所謂的好到不行,單日平均業績含稅應該差不多要有六位數才叫好到不行。
不過老實說啦,要不要搬家不是加盟主可以做完全的決定
基本上還是要經過公司的評估
然後房租的部份建議直接找發展加盟部談,你有誠意、公司當然會給你面子
雖然公司目前鼓勵加盟主先和房東橋好之後,公司再來協助簽租約
: 到底是如何運作呢?
: 希望有人能幫幫忙回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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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7.139
※ 編輯: HScarpetta 來自: 61.225.7.139 (06/0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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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9: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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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房客說他自己有店面哦,那應該不是三角窗而是平面店吧
公司會同意要搬到平面店的話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就是要很~~~~大~~~~~間~~~~~
如果該店面沒有符合這個條件的話,要把三角窗搬去那個位置...
我個人覺得有點難啦。
※ 編輯: HScarpetta 來自: 61.225.7.139 (06/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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