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全家咖啡買4杯只喝到1杯 怒告:賠我630塊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 )時間13小時前 (2025/07/29 19:48), 編輯推噓7(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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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204/2182886.htm 全家咖啡買一送一!他買4杯只喝到1杯 怒告求償:賠我630塊 ▲北市男子不滿全家限制優惠活動的咖啡兌換期限,氣得提告求償,判決結果出爐。(示 意圖/業者提供)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劉姓男子在全家便利商店推出咖啡買一送一活動時,以90元的價格買了4杯大杯的經 典美式咖啡,並取走1杯,另外3杯寄杯,但13天後他想領取寄杯咖啡卻遭店員拒絕,理由 是該優惠限定一週內兌換完畢,他認為這規定違反消保法,因此決定對店家提告,並求償 沒喝到的3杯咖啡5倍金額共630元。近日判決結果出爐,劉男獲判敗訴。 劉男主張,全家的「咖啡預付費用寄杯」屬於APP所發行的數位禮券,而全家限制消費者 須在一週內兌換,已違反了消保法第11條平等互惠的規定,以及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 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當然無效。 劉男表示,全家曾在2016年6月間向內政部表示「不會限制消費者咖啡寄杯的領取期限」 ,但卻還限制他的兌換期限,明顯已經違反消保法,因此決定提告求償,以每杯價格45元 的咖啡來算,他未喝到的3杯咖啡共135元,再依消保法請求5倍損害賠償共675元,扣除全 家退還他的45元,全家還須賠償他630元。 對此,全家主張,APP隨買跨店取服務於商品頁面皆會呈現該商品的兌換期限及逾期未兌 換的退款金額計算說明,消費者於購買商品前即可取得相關資訊,又消費者選購商品後, 無論選擇於店舖結帳或以線上支付,於結帳前均須閱讀消費者權益說明條款,並勾選「我 已詳細閱並同意隨買跨店取/預約取消費者權益說明」才能進行結帳及完成商品購買,因 此該消費者權益說明條款應構成定型化契約之內容。 全家表示,依照「隨買跨站取服務消費者權益說明」第5條的退款計算公式,全家已退還 45元到劉男的,Fami錢包(禮券)帳戶,而Fami錢包中的金額沒有限制使用期限,相關契約 並沒有違反消保法。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使用APP的買一送一活動購買咖啡,而對於應於期限前兌換完畢及 逾期未兌換,全家將回收並將退款金額退至Fami錢包帳戶的約定,不能推說完全不知情, 況且他在買咖啡時APP裡也明載兌換期限,劉男既然在期限僅段換1杯,全家依照規定收回 贈與的2杯,並將已付款的1杯未兌換款項退款給劉男,此做法並無侵犯消費者權益,因此 判決劉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9.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753789699.A.E3D.html

07/29 19:50, 13小時前 , 1F
瘋子…規則就寫得那麼清楚,還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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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0:04, 13小時前 , 2F
幾乎是月經文了,每次幾乎都吵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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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0:07, 13小時前 , 3F
省流: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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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0:58, 12小時前 , 4F
一周內? 哪個活動買的這麼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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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02, 12小時前 , 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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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04, 12小時前 , 6F
笑死 「這有沒有違反消保法」的刁民終於拿頭去撞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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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05, 12小時前 , 7F
以後板上再吵架就能拿這篇來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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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06, 12小時前 , 8F
可能是故意不領,來詐財5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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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06, 12小時前 , 9F
但這種手法智商滿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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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17, 12小時前 , 10F
他是依據2016/6月那個全家的說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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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18, 12小時前 , 11F
換個法官說不定判決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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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18, 12小時前 , 12F
如果全家確實有對內政部表示過無限期,是有可能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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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20, 12小時前 , 13F
律師沒跟他講不會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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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38, 11小時前 , 14F
的確有無期限的,但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我小七跟全家APP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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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38, 11小時前 , 15F
都還有幾百杯,遠傳買的也有上千杯,但現在的不可能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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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48, 11小時前 , 16F
換個法官一樣撞牆啊 16年那內容是指早期的紙本寄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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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0, 11小時前 , 17F
全家app寄杯系統17年上線 以數位禮券販售 正符合16年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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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1, 11小時前 , 18F
內政部承諾的其它內容 cc 期待下一位鐵頭勇者去法院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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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30, 11小時前 , 19F
突然想到難怪現在結帳每次都要選我已詳細閱讀並同意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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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30, 11小時前 , 20F
該不會跟這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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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7, 10小時前 , 21F
為了5倍求償不到700塊把官司打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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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9, 10小時前 , 22F
沒解。定型化契約就寫在那,公平互惠原則可不是跟川普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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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2:49, 10小時前 , 23F
一樣:我說的就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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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16, 10小時前 , 24F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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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17, 10小時前 , 25F
為了這個告 是有多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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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24, 10小時前 , 26F
到底有多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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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46, 9小時前 , 27F
說真的 這還是有可能換個法官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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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3:17, 6小時前 , 28F
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是,點數兌換的商品兌換券,在指定期限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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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3:17, 6小時前 , 29F
有領取之後失效,而原本尚未到期的點數也一併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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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3:22, 6小時前 , 30F
其實重點就是,很少人會為了那麼點小錢糾結找自己麻煩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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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3:22, 6小時前 , 31F
去告官,會這麼作的通常是…之前土城那個瘋起來亂撞人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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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3:22, 6小時前 , 32F
朋友都不放過的大概就是心理生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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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3:40, 5小時前 , 33F
點數兌換那種應該都算贈品不是買的,所以不在相關規範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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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13, 3小時前 , 34F
敗訴爽啦!刁民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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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16, 3小時前 , 35F
消費陷阱阿,現在都這樣玩的,優惠寫的天花亂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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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16, 3小時前 , 36F
就是賭你忘記,然後就可以用原價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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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16, 3小時前 , 37F
信不信買一送一你領兩杯他會退你0元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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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17, 3小時前 , 38F
你領的是那個買二,送二是你自己放到過期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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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6:55, 2小時前 , 39F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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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7:22, 2小時前 , 40F
要寫在超商的小本本裡的才有不限期限吧
07/30 07:22, 40F
文章代碼(AID): #1eYBK3uz (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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