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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記錄] 便當事件總結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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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79(397推 18噓 265→)留言68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CREA (自由滞在 断不柔優)時間4年前 (2019/08/13 20:48),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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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事發. 8/2. 反映給客服. 後續由製造工廠聯繫. 欲取回產品分析. 約在門市將產品交由其帶回. 8/6. 廠商表示調查完畢. 但不願在電話中透露任何細節. 要見面商談. 一樣約在門市. 當天下午廠商來電欲更改地點. 我不同意. 8/7. 我要求將地點更改為警察局. 對方同意. 廠商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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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7(27推 0噓 11→)留言38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navicrops (Mithril)時間4年前 (2019/08/14 03:50),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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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disp.cc/b/163-bA38. 有點忘記內容 只好上網複習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另外看來某公司人員有常駐板上 一直在威脅板友呢. 連這篇補後續的文章 都有4個板友 請求原po協助刪除推文. 這不是受到威脅提告是什麼?. CVS板的大家 真的該硬起來 一起發聲. 台灣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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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7(57推 0噓 59→)留言116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imjungyi923 (邊緣BL寫手 小旋風伊咪達)時間4年前 (2019/08/14 06:33),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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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統一的駐板法務. 要出來告訴我要告什麼嗎. 如果要告誹謗的話. (懶得看的人可直接看黃字). 310 . 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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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0(42推 2噓 29→)留言73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catvvine (catvvine)時間4年前 (2019/08/14 13:07),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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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推文有人講正確答案了,我稍微整理一下. 刑法310 III的結構搭配第一項的構成要件,可以整理出兩種違法樣態:. 1.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且無法證明為真實(捏造敗德事實). 2.足以毀損他人名譽,涉於私德且與公共利益無關(洩漏不堪隱私). 反過來說,也可以整理出兩種不罰的態樣:. 1.足以毀損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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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0推 11噓 9→)留言20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dameontree (花開花落自有時)時間4年前 (2019/08/14 20: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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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説版務可以開放大家投票. 要不要禁止po某幾家超商的文章 商品分享嗎?. 不是說他們商品有問題唷 別誤會. 是保護版友 怕版友不小心誤觸法律陷阱. 被告. 開開心心逛ptt 結果被告 這樣就不好了. 大家覺得呢?. 可以辦投票嗎?. --. 一樓老婆 https://imgur.com/Br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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