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稅的問題~~
這是我知道的
適用於溫哥華~
※ 引述《smiledol (dol)》之銘言:
: 你停的時間是九月到二月,半年之內,又是拿觀光簽證或學生簽證,可以退稅。
: 從你到達加拿大的第一天開始,
: 舉凡超過50元加幣(未稅)的收據,
: 是衣服、非食物非維他命、電器等等(請再細查其他類別),就可以退稅,
: 退加拿大國稅部分。
出境前60天可退稅
每張收據未稅前要大於五十元 全部收據要金額要大於兩百元
: 所以如果未滿50加幣,又是跟朋友一起買東西,記得併單。
: 退稅地方在機場,也可以給代辦公司(百貨公司就有)處理。
在機場每一張可以可以退稅的收據要去蓋章
然後有兩個辦法退稅 退7%
1.之前就先去跟代辦公司說好 他會先退現金或是退到信用卡給你
一班手續費是18% 現金多兩元手續費
到機場蓋完張之後 用他們的信封把收據寄回去給他們
2.在機場蓋章 收據帶回台灣 記給加拿大政府
加拿大政府之後會寄支票給你
因為支票是加幣 外幣存款之前聽其他版有的分享是很麻煩
外幣存款也要手續費
所以可以算一下 如果退稅額度不高 找代辦也是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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