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Drink ]
討論串[心得] 請大家不要再去通化夜市的歇腳亭了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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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1推 1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mpcas2001 (gmp)時間19年前 (2006/12/08 21: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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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真長你真的很厲害.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26.56.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npoupou (癢婆婆 /c\)時間19年前 (2006/12/07 15: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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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我們都只有看到原po的敘述. 但都沒有看到店家方面的當事人上來說明. 通常我對這種單方面說辭"異常"激烈的文章. 比較採取一個保留的態度. 畢竟這種有爭執的事. 是不能單聽一方就來斷定事情的是非與對錯的. 如果光看那篇文章. 就可以得到. 1.原po真的激烈過了頭. 2.店家處理有問題. 就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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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ungyi (ﰠ ￾ N￾ )時間19年前 (2006/12/07 11: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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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一開始的想要是道理..不是50吧...其實,不否認原PO到後來有點點不饒人的感覺. 但我想也是因為對方沒有展現出誠意吧. 原PO寫. 瘋子:我覺得妳態度很奇怪耶..我覺得我這樣的服務妳們還要被念... 妳今天就是覺得50塊很貴是嗎?!好ㄚ~~你來ㄚ~~妳過來ㄚ?!. 我把錢退給妳阿?!.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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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12推 4噓 24→)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audi (勿擾 勿詢問 勿來信)時間19年前 (2006/12/06 21: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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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其實我看完這篇覺得原po很不對. 真的算是澳客了. 因為看到最後你會很明顯的發現. 原po就是在爭一口氣. 爭人家店員要低聲下氣跟他說對不起. 都是我的錯 才肯放過人家. 從邏輯面來看. 當事情已經爭執到對方願意退50元時. 無論對方有無說出不好意思等等的話. 都已經表示原po已經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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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6(30推 4噓 14→)留言4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Ycarrie (北投信義兩邊跑..累)時間19年前 (2006/12/04 02: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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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我們都很渴,所以想說來訂飲料..歇腳亭. 我想說來喝個冰的桂圓紅棗茶好了...因為我還挺喜歡桂圓的. (冰桂圓紅棗茶/50元). 過了10幾分鐘,SUMMER接到店家電話打來問:. <小姐,妳們桂圓紅棗茶要冰的還是熱的阿?>. Summer:冰的阿... 店員:最近天氣冷大家都喝熱的..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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