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加成未告知? 抱怨文惹禍 火鍋店擬告

看板EatToDie (吃到飽)作者 (要一直這樣幸福........)時間15年前 (2010/12/28 11:38), 編輯推噓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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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成未告知? 抱怨文惹禍 火鍋店擬告 http://0rz.tw/WJefN 引起消費同學不滿的火鍋店加收一成服務費與用餐限制時間,店門口已有公告(記者 佟振國攝) 〔記者佟振國/南投報導〕一場消費糾紛形成商譽與校譽之爭!一名自稱國立暨南國際大 學生因不滿埔里鎮一家吃到飽火鍋店加收一成服務費與限制用餐時間,上網PO文抱怨,店 家不滿不實指控影響商譽,不排除提告。校方認為事關校譽,將確認PO文者的身分後,介 入處理。 不滿多收費上網PO文 這篇抱怨的網路文章,指今年六月四日晚間,十餘名暨大學生到埔里鎮一家吃到飽火鍋店 慶生,用餐完畢,業者向每人加收一成服務費,同學不滿店家未在電話訂位時告知,雙方 發生爭執。 業者報警處理,同學最後不爽付錢走人,並在網路張貼「超誇張的店家」抱 怨文章,指業者以超過用餐時間二小時、浪費食物為由加收一成服務費,加上態度惡劣, 表示今後不會再去消費。 業者:門口有貼公告 張姓業者表示,用餐加收一成服務費、限制用餐時間二小時的規定,店門與店內都明確張 貼公告,同學以電話訂位時未獲告知為由,實在牽強。 張姓業者也表示,基於惜福觀念,規定浪費食物將加收一百元,當天同學雖超時用餐,也 有浪費食物之嫌,但仍僅依規定收一成服務費,未再加收其他費用。 至於同學十多人聚集櫃台、店門前,大聲喧嘩高呼「要真相、要正義」,已干擾其他客人 用餐,才會報請埔里分局鯉潭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針對不實指控不排除提告。 縣府消保官許麗貞指出,用餐加收一成服務費,屬業者單方自行擬訂的定型化契約條款, 業者在店門與店內張貼公告,符合資訊明確揭露的要求。 校方昨天得知此事,因事關校譽,主秘陳建良特別親赴店家、鯉潭派出所了解,他強調, 將先確認貼文者身分,若確認是該校學生,也將了解學生的說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8/today-center6.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33.52

12/28 12:17, , 1F
ol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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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18:48, , 2F
早點修法把服務吠這種東西改掉就好了
12/28 18:48, 2F

12/28 19:20, , 3F
我願意給好服務生小費 不願給店家賺但是服務生拿95。
12/28 19:20, 3F

12/28 21:08, , 4F
要是改掉10%換成小費制的話也許服務會好一點,也許啦
12/28 21:08, 4F

12/29 00:32, , 5F
我覺得是學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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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0:51, , 6F
我也覺得是學生問題
12/29 00:51, 6F

12/29 00:51, , 7F
學生說店家送菜晚.不知道為何習慣了欸.不怕吃的很少
12/29 00:51, 7F

12/29 00:53, , 8F
至於一成.很多店家都有吧.
12/29 00:53, 8F

12/29 01:06, , 9F
服務費早該管一管了 這年頭連拉麵店都收服務費不知在收三小
12/29 01:06, 9F

12/29 01:07, , 10F
這篇很久了吧 要翻一下黑店板
12/29 01:07, 10F

12/29 01:09, , 11F
#1C2UGsDa 這篇吧
12/29 01:09, 11F

12/29 01:13, , 12F
原文主要吵的不是服務費...
12/29 01:13, 12F

12/29 01:24, , 13F
繼續噓這篇新聞 不實報導
12/29 01:24, 13F

12/29 16:50, , 14F
看起來學生問題比較大
12/29 16:50, 14F

01/02 03:41, , 15F
噗 妓者扭曲事實,零分掉了XD
01/02 03:41, 15F

01/02 03:44, , 16F
科科 記者這樣的寫法真是太科科 太銷魂了
01/02 03:44, 16F

01/02 16:59, , 17F
看來寫新聞有拿錢的傳聞很有可能是真的 這個店真的很有力量
01/02 16:59, 17F

01/04 13:31, , 18F
不是說上菜故意上很慢 時間到了都沒吃飽嗎
01/04 13:31, 18F
文章代碼(AID): #1D6LkujX (EatTo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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