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抱怨] 台北公館- 五喀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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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5推 14噓 31→)留言6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oee (25拉警報)時間15年前 (2009/09/18 21: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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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13號中午到公館五喀辣聚餐. 約3點從店裡離開.一群人又晃到晚餐時間. 大家都還吃不下.便各自解散了..(之後只跟室友共喝一杯飲料). 當晚我人就異常的疲憊.不知道在累什麼?. 半夜越睡越不舒服.身體開始發燒.拉肚子... 勉強撐到天亮.還是全身酸痛無力.頭又重又脹.非常不舒服!. 只好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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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lmer19104 (永遠有多遠)時間15年前 (2009/09/19 09: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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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生食物中毒案件,應先將患者送醫急救,並保留患者剩餘的食品及嘔吐物,. 保留的方式應該放置在冷藏庫中保存,以提供衛生單位查驗。. 中毒患者的家屬或診治中毒病患的醫院診所,應向當地的衛生局通報。.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七及八條規定,販賣及製造業者應負賠償責任. ,消費者可向業者請求賠償。. --.

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WOLD (亂紅飛過秋千去)時間15年前 (2009/09/19 22: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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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只是說說而已. 之前打過電話給衛生局. 他們的辦事人員說 除非在醫院有醫護人員看到你吐的. 不然從家中帶去的嘔吐物 他們不會管. 意思就是說 你要是吐得不夠厲害或是在家中或就醫途中吐得差不多了 那就算你衰到. 不然就要在醫院大吐特吐. 還有一堆朋友散布各地的 各自就醫 醫院通常也不會當作食物中
(還有12個字)

推噓7(7推 0噓 3→)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lmer19104 (永遠有多遠)時間15年前 (2009/09/19 22: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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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 誰知道你從家裡帶來的嘔吐物是誰吐的!?. 在沒有確定的證據前 店家就是清白的..... 只要一群人一起去聚餐/回家後有兩人以上腸胃不舒服/就診 ==== 食物中毒. 就可以到處去宣傳某店家的食物害人食物中毒嗎!?. 真好 隨便去吃個東西 拉肚子 身體不舒服 就是食物中

推噓-66(7推 73噓 83→)留言16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igaretteass (NONE)時間14年前 (2010/08/29 00: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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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資訊:http://www.5carat.com.tw/. 今天晚上跟多年不見的大學同學約在這聚餐. 原本想開開心心的享受美食敘敘舊. 結果被店家的服務態度搞得一肚子火. 先說說心得吧. 現在似乎很流行麻辣火鍋店有可以先吃的熟食. 所以這家有藍帶豬排 炸雞 炸薯條等熟食可以在鍋子沒熱之前先墊墊檔
(還有152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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