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恐怖的SARS......
我也有這個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 我問了旅行社和品保協會 "25068185"....
得到的答案是....
假如世界衛生組織宣佈我們要畢旅的地點為疫區或感染區....
那品保協會會公佈, 只要一公佈為疫區, 那就是按照契約28條...
只要支付旅行社所支付的必要支出即可...不需再支付賠償金.....
如果非疫區或傳染區, 我們自己害怕不想去了....
那就是算旅客任意取消合約, 要按照27條的規定...
要支付旅行社賠償金...前三十天取消就支付團費10%...
(扣除簽証費後, 團費的10%, 假如旅行社的必要支付大於10%的部份也要賠償)
所以基本上沒有全額退費的事, 航空公司會要求在一定時間內付訂...
否則機位會被cancel掉..
而且要取消的話...航空公司也會跟旅行社收取消金...
旅行社跟航空公司保留多少機位, 一取消就要付多少取消金....
這部份, 就要由旅客自行吸收了...
那所謂旅行社必要的支出, 我問了一下...
大概是簽証費, 航空公司訂金等等, 可請旅行社開明細...
算一算大概都會超過團費的10%...那就是我們要支付的賠償部份....
想想, 如果因為同學害怕sars而無法出團, 而畢旅的地方又不是衛生署公布的疫區....
那....損失就大了...因為要負擔恐怖的違約責任...
勸告要去畢旅的人兒, 如果想取消, 最好在出發前三十天就通知旅行社...
不然時間越接近出團日期, 要賠償的%數就更高了....
嗯, 這是我初步得到的訊息, 如果不夠清楚的 可以自己打去品保問哦...
※ 引述《SStar (星星)》之銘言:
: 最近的SARS疫情弄得人心惶惶
: 我們有越來越多同學因此不參加畢旅了
: 也有很多人擔心之後能否出團
: 所以我想請教一些問題
: 如果到出發前泰國的疫情也嚴重起來
: 導致大家不想去了
: 那要如何處理呢
: 是要根據定型化契約第二十八條 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
: 還是以二十七條 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處理
: 又若能以二十八條處理
: 我們又需要負擔多少費用呢
: 如果簽約後我們又不想去了
: 那要再出發前多少天通知旅行社
: 才可以全額退費呢
: 還是簽約後就不能取消了
: 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9.91.57.63
→
08/30 10:41, , 1F
08/30 10:41,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Gra-Travels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