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請簽過"委託書"之主辦人一定要看!

看板Gra-Travels (學生畢業旅行)作者 (...)時間18年前 (2007/04/26 02:35),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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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詢問觀光局後> 如題, 為了大家的權益 誠心的建議已簽下某旅行社"團體合團旅遊委託書" 的同學, 應立即請該社與你們簽訂觀光局的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 原因如下: 1. 觀光局及品保協會目前只承認"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 為正式契約, 一切的可能會發生的糾紛均以定型化契約為主! 2. 只承認"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並不代表"委託書"沒有效力 "委託書"的效力視為"定型化契約""但書" 將被歸類於"定型化契約"第三十六條"其他協議事項" 同時觀光局人員在看過該"委託書"內容後, 對這份"委託書" 的看法如下:(紅字表示其提出之見解) a. 針對"委託書"第二條原文 "訂金或團費總額如以票據給付應於出發日期前___日兌現 若未兌現乙方得立即取消此行行程開票作業...甲方已 付費用則依本契約書第十條規定處理同時甲方應告之其招 攬此之旅客事由,該旅客如有任何損害概與乙方無涉。 (基本上這一整條得視為定型化契約之但書,但"..."部份未 清楚表示其意,然後該"委託書"並沒有"第十條") b. "委託書"第三條原文 "本行程委託承辦事項之消費及業務提供權益,依交通部觀光 局旅遊契約書第六條及第二十七條規範辦理。 (觀光局只認"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而非"旅遊契約書",並若 為"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內容第六及二十七條內容,僅僅標明 旅客該怎麼賠而沒提出旅行社該怎麼賠-->整個委託書都沒提到 若因旅行社過失的賠償辦法) c. "委託書"第四條(原文太長打的太累) (問題一樣,整條視為"但書",然後又是"旅遊契約書"的問題) d. "委託書"第五條原文 "旅客應於航空公司規定期限前,給予旅行社正確之出團旅客 名單,若因旅客提供之名單有誤致機位遭航空公司取消或團體 旅客不能隨團成行,概由旅客自行負責" (基本上航空公司規定期限是存在的,但這應該是旅行社作業 的程序,對旅客告知航空公司規定期限並非完全合理,原因在 於這完全是看旅行社的說法,同時也常成為一種手段 正確來說,旅行社應在簽約前就拿到正確名單,並在簽約時提供 正確航班及其機位之電腦代號供旅客向航空公司查證訂位,絕非 由旅行社單方面主導其內容。) e. "委託書"第六條(原文又太長..) (問題一樣,整條視為"但書") f. "委託書"第七條原文 (第七條之一關於領隊派遣問題,觀光局人員說其內容文意不清 他看不懂..) "委託書"第七條之二原文 "旅客簽立本合約書後,如成行人數未達本契約第二條人數之__% 不足部份之訂金一律沒收,如全數未能成行,則旅客所付訂金全 數沒收,旅客不得異議。" (這邊我一定要先說一件事,就是觀光局人員看到這一條時整個 呈現傻眼狀態! 並質疑是否真的有旅客會簽下此委託書? 這一條完全與"定型化契約"相抵觸,但是,仍有效力只是完全 保護旅行社,對旅客一點保障都沒有!) 以上乃是持某旅行社之"團體合團旅遊委託書"詢問觀光局人員後之重點 整理,該人員並建議所有與該旅行社簽下"委託書"之旅客應立即改簽下 "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同時旅客應要求該旅行社簽放棄該委託書之效 力之"同意書",以確保旅客之權益。若旅客有任何疑問或申訴,歡迎連 絡觀光局,諮詢電話:(02)2717-3737 (02)2349-1500 感想: 或許該旅行社的委託書做法是出自好意,但請各位相信一點就是 各家旅行社視ptt畢旅版為商場(不諱言我們旅行社也是),每一 個團體都是生意。在板上打滾這麼久了當然是交了很多很多的朋 友,但在整個旅遊的籌備中旅客跟旅行社的關係是什麼? 我想大 家應該要分的清楚。主辦人難當的不得了,但一定要捍衛自己及 整個團體的權益喔! (舉個例子,去年我接了一團輔大xx所的畢旅,因為主辦的兩位主 辦人都是high咖所以我們整個很麻吉,但只要是任何有關畢旅的 事,他們都相當嚴謹,幾乎沒有情面可言了..(嗚..我價錢被..) 旅行社從業人員有熱情夠有親和力很好,但請別忘了最主要賣的 除了"專業"還是"專業"。今天這一個"委託書"風波會起來,我們 應該要去想的是為何人人都批評這一份"委託書"? 撇開一些 免洗id的言論不談,這一份"委託書"是不是值得大家好好的去釐 清討論它到底是什麼? 甚至於要想想要同學簽下這樣"委託書"的 真正用意到底何在? 今天同學們簽下的"委託書"關係到的權益難 道是一句自己承認不夠專業然後道歉就了事了嗎? 這是一份合約 是有法律效力的耶! 世界不單純,人心不簡單<--觀光局的人跟我說的 言盡於此,希望同學們在與旅行社合作的同時絕對別被牽著走! 記得一定要保護好整個團體的權益,相信這個過程中你也是可以 學到許多的! 預祝所有要畢旅的同學們都有美好的畢旅唷! -- Do as infinity! http://www.wretch.cc/album/ecnomi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73.52

04/26 14:30, , 1F
安靜一點而已又發這文章可議 還說非戰文 下面還留自己無
04/26 14:30, 1F

04/26 14:35, , 2F
名一看又是業者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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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5:31, , 3F
真的沒有要戰的意思, 只是前面並無完整解釋之文章,
04/26 15:31, 3F

04/26 15:32, , 4F
我只是把我問到的事實呈報出來, 如此有錯嗎?
04/26 15:32, 4F

04/26 15:33, , 5F
請針對"委託書"本身來討論, 至於我的感想部份隨您看吧~
04/26 15:33, 5F

04/26 15:34, , 6F
最後, 我的每一篇文章都有這個簽名檔的~ 別轉移焦點~
04/26 15:34, 6F

04/26 15:35, , 7F
焦點應該擺在"旅客權益"而非我的簽名檔唷~
04/26 15:35, 7F

04/26 15:39, , 8F
另外, 請問您的id是免洗的嗎?
04/26 15:39, 8F

04/27 03:01, , 9F
路人...非戰文就不必強調了.. 
04/27 03:01, 9F
※ 編輯: Lifeiseasy 來自: 211.21.191.186 (04/27 12:42)

04/27 12:42, , 10F
已修文改正了~ ^^
04/27 12:42, 10F

08/30 03:59, , 11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8/30 03:59, 11F
文章代碼(AID): #16Bvzm9- (Gra-Tra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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