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轉錄YAHOO新聞【兩週倒閉3家旅行社寒冬 …

看板Gra-Travels (學生畢業旅行)作者 (旅泰達人~自由~)時間17年前 (2008/10/08 11:10),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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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54168 (尋找真正的自由)》之銘言: : 繼九月底國內知名網路訂房平台「CTIN台灣旅遊聯盟(信欣旅行社)」倒閉後,短短 : 兩周,又出現兩家旅行社倒閉。金科國際遊輪旅行社及仙人掌旅行社昨天停止營業,受害 : 旅客四百一十九人,粗估已收團費達上千萬元。 : 觀光局業務組科長江志端表示,金科旅行社的經營集中郵輪市場,昨天確定無法繼續營運 : 。昨天金科大門深鎖,負責人柯鐙鏜閉不見面,初步估計損失金額達七百九十三萬兩千元 : ,預估可能突破一千萬元。 : 江志端表示,金科招攬的旅客一百五十六人,該團旅費已付清。觀光局認為金科收取旅客 : 團費卻未依約出國,已依發展觀光條例廢止旅行業執照。 : 金科及仙人掌皆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兩家成立時間僅兩天之差,在同一天倒閉。 : 江志端指出,仙人掌過去經營出國旅遊業務,以短線、自由行為主,旅客損失金額相對較 : 少。昨天仙人掌財務管控出現問題,難以經營下去,已收取兩百六十三位旅客團費卻未依 : 約出團,收取金額達兩百卅八萬元。負責人詹文佑昨天雖出面善後,觀光局認為有損消費 : 者權益,勒令停業。 : 觀光局表示,金科及仙人掌分別投保新台幣兩千萬及兩千四百萬履約保證保險,旅客受損 : 金額若未超出保險金額,可獲全數理賠。受害旅客可向品保協會協調轉團及後續求償,品 : 保協會申訴登記電話,(○二)二五○六八一八五。 : 提醒各位板上有在徵求行程的夥伴們,請慎選旅行社,千萬不要被「太過於超值」的 : 行程給矇騙上當,尤其是越來越接近年底,甚至是到過年,也許又會爆發一場倒閉風潮 : 如果不想被捲入受害者的其中之一的話,建議挑選旅行社時,請以旅行社規模或是衡量 : 價位屬「平價」為主了,不要因為價格的低廉,而被陷入一些不肖旅行社為求換現金 : 的陷阱裡了。 : ~什麼都貴、什麼都漲的時代,能做出平價、實在的行程,對於我們而言已經是 : 很辛苦的了,也請大家真的相信一分錢一份貨的道理吧!~ 推推~~ 同意 請大家相信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 而且仙人掌旅行社以做東南亞線來說~在業界中可是還頗富盛名的唷! 所以啊~~ 再怎麼樣...大環境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之下... 再大的旅行社都有可能面臨倒閉的問題 請大家特別要慎選旅行社唷~~~ 慎選合格有執照的旅行社是非常重要的! 特別引述文章裡的一段話: : 觀光局表示,金科及仙人掌分別投保新台幣兩千萬及兩千四百萬履約保證保險,旅客受? : 金額若未超出保險金額,可獲全數理賠。受害旅客可向品保協會協調轉團及後續求償,? : 保協會申訴登記電話,(○二)二五○六八一八五。 這點要"特別留意唷"...這個也不可能單憑靠旅客單方面的證詞來做賠償... 一定要提供下列資料: 1. 旅行社開立的"代收轉付收據"正本 2. 最好也附上繳費的證明; 如: 匯款單收據. 刷卡存根..等等! 3. 也是最重要的, 大家都會忘記的東西:參團簽立的 "旅遊契約書";以證明您是此旅遊 團的受害者, 因為有的旅行社的代收轉付收據根本就亂開立(因為本來就財務不明了) 所以要附上合約書來證明唷~! 而旅遊合約書...要切記! 必須提供由 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 制定的 "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才是真的! 最新版本: 八十九年五月四日 觀業八十九字第○九八○一號函修正發布       93年11月5日觀業字第0930030216號函公告:   增訂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第28條之1 只有簽立這種契約的才算是真正的旅遊契約書唷~~否則所有的合約都不成立! 引證依據:  觀光局發布的”旅行業管理規則”法規 第24條: 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客旅遊時,應與旅客簽定書面之旅遊契約;其印製之招攬 文件並應加註公司名稱及註冊編號。 團體旅遊文件之契約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報請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後,始得實施: 一、公司名稱、地址、代表人姓名、旅行業執照字號及註冊編號。 二、簽約地點及日期。 三、旅遊地區、行程、起程及回程終止之地點及日期。 四、有關交通、旅館、膳食、遊覽及計畫行程中所附隨之其他服務詳細說明。 五、組成旅遊團體最低限度之旅客人數。 六、旅遊全程所需繳納之全部費用及付款條件。 七、旅客得解除契約之事由及條件。 八、發生旅行事故或旅行業因違約對旅客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九、責任保險及履約保證保險有關旅客之權益。 十、其他協議條款。 前項規定,除第四款關於膳食之規定及第五款外,均於個別旅遊文件之契約書準用之。 旅行業將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之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公開並印製於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憑證 交付旅客者,除另有約定外,視為已依第一項規定與旅客訂約。 第 25 條 旅遊文件之契約書範本內容,由交通部觀光局另定之。 旅行業依前項規定製作旅遊契約書者,視同已依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報經交通部觀 光局核准。 旅行業辦理旅遊業務,應製作旅客交付文件與繳費收據,分由雙方收執,並連同與旅客 簽定之旅遊契約書,設置專櫃保管一年,備供查核。 很多旅行社都私下自訂契約,出發日期.飯店.航班完全記載不清,且完全沒有記載任有關 ”旅客權益”條文,反而都是記載有關”旅客賠償旅行社”條文,然後在最後註明一條 ”此契約視同觀光局旅遊契約”。就這樣來欺騙無知的旅客!而契約書上根本完全沒有 任何觀光局認定的標誌!(都是單憑業務員說的"天花亂墜"而已~~) 就像今年6~9月份的畢旅團出現最多的問題... 例如 旅客於出發前1個月通知旅行社無法成行,卻被旅行社 沒收訂金...不退錢.. 旅行社收了訂金.簽了約...又亂加收費用.變向加價.... 甚至是旅客因故無法出去..又"恐嚇"學生要付完機票全額...等等 這些錢...很多都是可以拿回來的, 旅行社其實沒有權利講 "沒收訂金" 這幾個字咧~~ 更不可以用任何名目來加收旅客團費... 這都是旅客的權益啊~~~ 可是因為沒有簽約.甚至什麼是合約都不懂..都忘了自己的權益! 其實, 這都是可以提早避免的! 您只要要求旅行社依法規來簽定 觀光局製定的 "國外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就好了! 所有的糾紛...上面的條例都已清楚記載有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了... 以上...給未來要辦理國內外旅遊的莘莘學子參考~~~ --  ~旅遊用心~ ~用心旅遊~ 旅遊假期~為您量身訂作專屬行程~全聯旅行社~交觀甲5013號 品保協會北0777號 旅泰達人-自由 台灣手機:0920-034034 泰國手機: +66-89-0397319 公司網站: http://www.travel-heart.net/ 電話:02-2523-3553 傳真:02-2523-3113 msn: travel_star_3@msn.com (ps.有下底線唷! --> travel_star_3 ) 無名: http://www.wretch.cc/mypage/isara03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8.204

10/08 21:10, , 1F
如果說收了訂金 之後再掌價
10/08 21:10, 1F

10/08 21:10, , 2F
說是XX稅XX稅XX稅上升 也可以退嗎
10/08 21:10, 2F

10/09 11:59, , 3F
稅金.燃油稅再怎麼漲最多就幾百1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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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1:59, , 4F
遠遠不及團費的十分之一,所以是不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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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2:00, , 5F
旅客要求加收團費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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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機票價呢~ 由於旅行社無法證明它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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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漲伏差價..因為旅行社總不會在簽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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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2:03, , 8F
告訴旅客我的機票是4500還是600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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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2:03, , 9F
基於無法提出證明者, 所以無權要求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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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2:04, , 10F
加付團費唷...這是一般人很容易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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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x2IoiX (Gra-Tra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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