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明知故犯! 登山社上阿朗壹強行野炊

看板Hiking (登山)作者 (子虛烏有)時間11年前 (2014/11/21 16:16), 編輯推噓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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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宗憲/牡丹報導〕阿塱壹古道近年極受國人歡迎,也是環保團體的聖地之一,不 料一群「台中市長青登山協會」人員,前幾天體驗阿塱壹古道健行時,不顧隨團解說員勸 阻,堅持在至高點拿出野炊工具炊煮,照片經轉載後引起各界撻伐,屏縣府農業處表示, 查證後,這群登山客如確實違法,將依文資法開罰,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金。 PO文網友痛批,「『台中市長青登山協會』嚴重違規,在阿塱壹古道內炊煮,沒規矩又不 聽勸的團體,表面上裝作愛山愛土,實際上自私自利只顧自己方便的人,保留區不歡迎你 們。」 一名資深解說員無奈表示,多數民眾到訪阿塱壹都很遵守規則,最愛挑戰保留區規定、最 堅持要炊煮的就是所謂的登山社、登山協會、登山團體,實在不懂,明明下山後要喝咖啡 、喝茶、喝酒,南邊的旭海和北邊的南田、安朔,有很多地方可以炊煮,甚至乘涼聊天, 為何一定要在保留區至高點炊煮,「難道是一種幼稚的征服感嗎?」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保留區內禁止事項明定,「不得露營、野炊、施放煙火等。」已 接獲當地解說員檢舉,將對該登山社進行調查,如查證屬實,依文資法規定,改變或破壞 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者,得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 金。 連結: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2805 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75.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iking/M.1416557760.A.A38.html

11/21 17:16, , 1F
長青
11/21 17:16, 1F

11/21 19:37, , 2F
我個人感受,老人家興起堅持要做的事...大多很難阻止。
11/21 19:37, 2F

11/21 22:39, , 3F
沒什麼好阻止就罰錢而已講難聽拿得出一千萬還可以來十幾次
11/21 22:39, 3F

11/21 22:40, , 4F
跟屏東縣府關西好連一毛都不用都可能
11/21 22:40, 4F

11/21 22:55, , 5F
野炊是指開個爐頭煮食物嗎?很多地方禁止倒也很不合時宜
11/21 22:55, 5F

11/21 22:55, , 6F
例如塔塔加,小風口,很多地方印象中也都是如此~
11/21 22:55, 6F

11/22 13:47, , 7F
鳩竟是什麼原因禁止野炊呢?保留區禁止事項跟文資法的關係?
11/22 13:47, 7F

11/22 13:52, , 8F
闖紅燈後跟警察說這裡設號誌不合宜
11/22 13:52, 8F

11/22 14:10, , 9F
推樓上
11/22 14:10, 9F

11/22 15:03, , 10F
老屁孩啊
11/22 15:03, 10F

11/22 18:28, , 11F
老是希望自己更方便, 卻不替環境想
11/22 18:28, 11F

11/22 21:46, , 12F
反正也老了 全部去關到死吧 省一些社會資源
11/22 21:46, 12F

11/24 10:30, , 13F
我看法跟ayuh....
11/24 10:30, 13F

11/24 20:39, , 14F
..相反
11/24 20:39, 14F

11/25 07:48, , 15F
用爐頭煮食物會對環境造成何種影響? @.@a
11/25 07:48, 15F

11/25 14:55, , 16F
沒打完...XD 我贊同ayuh說法....
11/25 14:55, 16F

11/25 14:55, , 17F
禁止野炊的原因真的應該好好探究一下....
11/25 14:55, 17F
文章代碼(AID): #1KRlJ0eu (Hi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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