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簽證停留30天的規定
雖然每年至少到香港1趟
都沒有超過三十天的
所以關於逗留30天的規定
好像都沒有影響到
但因為接下來想要去
5個星期左右
想問問
我是不是在中間的時候
去澳門一趟來回這樣就算是重新算30天呢????
不然 這樣我就無法待到5星期了
因為要待5星期以上
1.請問是不是只要有第二次入境就可以呢???
2.如果是當天來回澳門這樣也可以重算30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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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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