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結婚與入籍問題 (已多處爬文)
剛剛在看律師專欄, 居然看到一段沒看過的話@@
從你遞出N-400(入籍申請)起往前推五年,
若這五年中你有住滿兩年半即符合入籍公民的資格。
若不說會不會過的問題....
這樣是指我家閃光在申請入籍前五年住滿2年半就可以申請了嗎???
(可是原文資料裡沒有看到啊 囧rz)
sorry, 真的很再意這件事...嚴重影響到金錢預算 >"<
※ 引述《piallet (也想飛向遠方)》之銘言:
: 已經知道跟綠卡結婚是最慘的...|||Orz
: 我現在是F1的身份在美國唸大學(第二學士)
: 他是以綠卡的身份在美國唸pre-vet,馬上要進入獸醫院
: 綠卡是在2005年4月拿到, 當時有在美入境(報到)的紀錄
: 兩個星期後回台灣, 因為是大四要畢業=.=
: 畢業後又....當兵1年又2個月, 直到07年3月才再入境, 之後就沒有出境了
: 回來時有律師證明(不是回美證那些), 總之完全沒有被刁難
: 也幾乎是當完兵馬上過來....
: 我們的問題是, 這樣要什麼時候才能申請入籍呢???
: (我看過原文, 想要再確定一下我們對"五年"的理解沒有錯 >"<
: 當兵能不能算個理由...會不會要重新計算時間???)
: 我的話, 應該是先準備申請H1的大抽籤或是申請研究所是最好的方法?!
: 如果兩條路都沒走通的話, 我可以轉成B1, 留下半年再離開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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