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回台灣...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8年前 (2008/01/16 03:50)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 4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manjuenyu (mgirl)》之銘言:
: 我們全家04年底來美國的
: 06年8月拿到綠卡身份
: 到現在待了三年多,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 說實話,對於美國這裏的環境雖然早已適應
: 但是總覺得不是當初所想像的那麼順遂
: 一直有想回台灣的念頭
: 但是又想到小朋友以後還是可能要來美國念書
: 所以還是想保持身份
一句老話,不想住美國的人,放棄綠卡最快,想要耗著只是費時費錢費心力
: 1)如果我們今年暑假以後回台灣定居
: 原來已經拿20個月的綠卡如果我們辦回美證的話是不是要歸零重新計算?
離開半年以上的人才要辦回美證,而離開半年就要歸零,所以有相關
: 2)如果我們繼續待在美國住滿30個月再回台灣
: 以後是不是就要每6個月入境一次保持綠卡直到可申請公民?
不是,如果倒過來,前半段偶爾入境,後半段持續居住2年半,成功率就高得多
marathon板大有看過案例,時間完全符合資格,但後半段住美國太少
直接被移民局識破,拒絕申請
一般的建議是,任何一段合理的期間,(例如任何年度/隨時開始的365天期間)
住美國的時間都要超過住台灣的時間,這樣才有誠意
繼續租房子/繳房貸/報稅,保持續住的證據 (最好是真的有在住)
: 3)如果只有我先生一個人跑綠卡的話(他還是常有機會來美出差)
: 那他順利申請公民的話,我和小孩是不是也可同時成為公民?
以你目前的計畫,他是拿不到公民的
但假設他能拿到公民,那麼公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辦理親屬移民,免排期
是蠻不錯的
如果肯兩地分隔個三年等申請到公民再團聚,就比較保險
我個人是認為沒必要為小孩子這樣,兒孫自有兒孫福,小孩也不一定會感激你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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